陈济棠公馆保护修缮与大院改造工程合同定稿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22 14:34:0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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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陈济棠公馆保护修缮及大院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梅花村3号大院内 发 包 人: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承 包 人: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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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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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承包人:(全称)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陈济棠公馆保护修缮及大院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梅花村3号大院内

工程内容: 陈公馆东附楼保护修缮及大院改造面积约4000平方米。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粤发改资函[2009]3121号、粤发改投资函[2010]2973 号

资金来源: 省财政拨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招标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合同说明所包含的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竣工验收的方式进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1、本工程建筑、装修、结构、给排水、电气(包括防雷及排水管出外墙接至污水井,室内所有水电安装)、通讯、网络、绿化、园林、古建修复等专业工程的安装以及室外线路、管道、道路、围墙等。

2、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按标准使用预拌砂浆,并执行穗建筑[2007]401号文。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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