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党政同责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18 22:31:3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和更好落实医院安全生产职责,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医院安全持续发展。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一、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

医院党总支部书记魏安宁同志对全院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需要党总支决策的安全生产事项放到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安全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和日常安全工作及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

督促各支部成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厂领导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

院长作为全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组织实施医疗安全生产,推进安全医闻规划的实施,监督各级科主任安全生产工作;

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各科室、部门的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道路运输行业中的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配齐配全执法人员保障相关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医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指导科室、部门解决安全隐患,部署专项整治和防汛抗旱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按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工作。

(三)各科室、各部门主任、各护士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协助院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防汛抗旱的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

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协调、配合其他分管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重庆学府医院

二○一六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