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公司法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案例分析赵旭东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7 1:22:1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44公司法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案例分析赵旭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导师、兼职律师、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

著有《企业法律形态论》、《法人制度论》、《公司法学》、《民商法实务研究》、《合同法学》等学术箸作;并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证券报》等刊物上发表有多篇学术论文。

2000年被评为北京十大青年法学家

第一讲 公司法的强制性和任意性问题

一、合同法上的合同自由与公司法上的公司自治

(一)合同自由、契约自由、当事人自治与合同法的自愿原则 (二)公司自治与章程自治

二、法律的强制性与任意性分析

(一)强行法与任意法的划分 (二)合同法是最典型的任意法 (三)公司法也兼有强制性和任意性

三、这一问题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略)

四、公司法强制性与任意性的定性

(一)公司法任意性的法理根据 (二)公司法强制性的法理根据

(三)公司法强制性与任意性的有机构成和布局

五、如何划分公司法的强制性和任意性规范

(一)公司法的理论学说

(二)公司内部关系规范与外部关系规范 (三)有限公司规范与股份公司规范

六、我国公司法的检讨和反思

(一)强制性过度而任意性不足或缺失 (二)立法规定的不足

(三)司法、执法对公司法强制性的理解和适用 (四)公司实务中公司章程无用的现象与原因

七、公司法的突破和修改

典型条文的分析:

第76 条:关于公司股权的继承问题 第35 条:关于公司股利分配的问题 第72 条:关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问题

八、有待研究的问题

(一)无明显文字标示的条款的强制性与任意性界定 (二)公司组织机构职权条款的强制性与任意性定性

(三)章程修改与任意性条款的效力;章程修改与股权转让;章程修改与违约责任

(四)管理性规范与效力性规范的效力问题

第二讲 股东出资问题 一、股东出资义务与履行

(略)

二、股东出资的形式

(略)

三、股东出资的法定要求

(略)

四、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

对股东权利义务的影响: 1.是否具有股东资格与身份 2.是否享有股东的权利 3.是否负有股东的义务

五、未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

(一)对公司的出资责任 (二)对债权人的出资责任

(三)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责任追究:欺诈、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