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简易通用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12:09:1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5、施工现场必须按“三级配电三级保护”设置,开关箱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6、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7、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或等0.1S。

8、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9、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10、不允许使用木质电箱和金属外壳木质底板。 11、所有配电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1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工作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3、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使用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

14、开关箱应按规范架设。进、出线应从配电箱、开关箱下方穿行,并采取防雨、防尘措施。

15、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16、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4.7安全检查

(1).公司对项目的检查:

公司考评小组每月底对所有项目进行检查评比,项目部要认真做好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及CI管理工作,在公司检查组对项目进行检查时,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参加,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同时按公司有关要求将整改后的情况上报公司,对未达到制定目标的责任人按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项目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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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每半个月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项目经理为主,技术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质安科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参加组成检查组,严格按照JGJ59—99检查评分表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同时对检查成绩优良班组给予奖励,成绩差的班组按有关制度给予处罚。

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相互监督。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它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3).项目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巡回检查的范围及内容如下:

a、临边、四口、高处、交叉作业防护情况。

b、施工用电情况包括架线方式、箱闸设置、熔断器、漏电保护器,需要用安全电压的部位,安全电压情况等。

c、气割、氧割、氧气瓶与乙炔罐的安全距离。

d、“三宝”使用情况及个别远离群体,贪图方便,试图冒险作业的行为。 e、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情况。

f、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监护及现场整体防火情况。 g、其它不安全因素。 4.8安全事故处理

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教育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4.9安全验收

(1). 临建搭设完毕,由项目质安科会同项目部生产主管、设备科负责人、技术科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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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塔吊安装完毕,由项目质安科会同项目部生产主管、设备科负责人、技术科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再申请市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由项目质安科会同项目部生产主管、设备科负责人、技术科负责人、施工机具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由项目专职安全员会同项目部生产主管、设备科负责人、技术科负责人、临时用电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临时防护栏杆及防护棚搭设完毕,由项目专职安全员会同项目部生产主管、临时防护栏杆及防护棚搭设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脚手架搭设完毕,由项目专职安全员会同项目部生产主管、技术科负责人、脚手架搭设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10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开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以及施工程序,编制项目施工安全交底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应包括哪些内容,各次交底应在什么时候由谁负责进行以及交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由谁来检查和验证等内容。

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别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质安科及各施工员负责进行。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安全交底:

a.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或整个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b.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 c.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d.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施工前。

e.重要、关键结构部位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部位施工前。

安全技术交底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安全政策、法令、规范、规程、标准等。 安全技术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后,交底人应组织接受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问题,待接受人明确交底意图后,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字。

(2).安全技术交底的职权划分见下表。

安全技术交底的职权划分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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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名称 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工程特点 2.施工准备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顺序和进度要求 4.安全保证措施 交底人 接受人 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项目技施工员、质检员、技术术负责员、设备员、施工工长、人 施工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 “四新” 技术推广应用 1.该新技术主要内容 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2.该新技术的使用方法项目技施工员、质检员、技术或操作规程 3.安全保证措施 术负责员、设备员、施工工长、人 施工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 1.该分部分项工程概况 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复杂的分2.技术难点施工步骤 部分项工程 3.安全保证措施 项目技施工员、质检员、技术术负责员、设备员、施工工长、人 施工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 1.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 易发生安全事2.安全要求 安全负责人 项目施工员 施工工长 作业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 故的工程部位 3.安全保证措施 分部分项工程 1.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负责人 项目施工员 施工工长 作业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 1.安全注意事项 季节性或节假日前后 2.安全保证措施 安全负责人 项目施工员 施工工长 作业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 第 13 页 共 15 页

1.机械情况 设备负责人 项目施工员 施工工长 设备操作工人 各种机电设备2.技术参数 使用前 3.注意事项 4.安全保证措施 (3).安全交底由交底人检查监督,在检查监督过程中,如发现交底内容不全、没有针对性或存在失误,可补充或修改交底的有关内容。 4.11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所有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持有国家或当地市、县有关部门或其指定单位的考核上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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