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状况月报(周报)工作的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6 19:59:1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做好2012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月报(周报)工作的

通知

各系(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赣教就办字【2011】26号“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月报(周报)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几点意见》的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12年元月开始毕业生就业状况月报(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时间及方式:

2012年1、2、7、8月的每月4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出月报,3-6月实行周报,周报的时间为每周的星期五下午16:00前。2012年1,2月由各系(中心)将材料报送至招生就业处,由学校统一填报,3-8月由各系(中心)在省二级管理系统中填报。(2月底组织各系二级管理系统的安装与培训)

二、报送的内容:

依据就业方案实施细则,报送下列内容: 1、毕业生的就业动态及突发事件等状况; 2、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的状况; 3、毕业生升学、创业、择业代理等状况; 三、报送的要求:

1、各系(中心)要指定专人管理与报送,所报的材料要有系签章与书记签字方才有效。

2、各系要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协议书要填写规范与完整,包括企业对毕业生录聘用书面意见、公司录聘用公章、公司机构代码、公司联系人和固定电话等信息,对协议书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对于弄虚作假的协议书一律不得上报。

3、各系在就业动态报送过程中,要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管理与跟踪工作。建立未就业毕业生数据库,掌握未就业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分析未就业的真实原因,并对其集中发布就业信息,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4、4月30日左右,对于未就业的毕业生,通知其返校,参加由学校、系组织的统一的实习与就业。(另行通知)

5、在毕业生签约高峰期的每两次报表中,毕业生签约率增幅过大或出现下降现象的系(中心),有关系应提供相关情况的详细说明。

6、我校将定期对各系(中心)的就业状况材料的真实性与及时性进行核查和通报,核查结果纳入本年度就业工作量化考核的内容。

附:

毕业生就业工作月报表。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