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基本建设风电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3 23:34: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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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中型基本建设

风电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建设项目后评价是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风电项目投资效益,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做好风电项目后评价工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风电项目。

第三条 参与项目建设的各级机构、企业应按照本细则要求,做好风电项目后评价工作,认真对待后评价成果,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已建项目,改进在建项目,指导待建项目。

第四条 开展项目后评价的时机 1.项目已全部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2.至少通过半年以上的商业化运营实践。

第二章 评价主体与工作程序

第五条 集团公司开展的后评价工作主要包括项目自我总结后评价、独立后评价和专题后评价。自我总结后评价报告的编制由项目单位组织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维修、审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共同开展工作。独立后评价、专题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应选择与项目无关联的独立中介咨询机构承担。(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

第六条 项目单位在项目全部投产后一年内编制完成自我总结后评价报告,经所属的分、子公司审查后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备案的自我总结后评价报告进行评审,选择有代表性的项目,下达后评价实施计划,成立后评价工作督导组,组织开展独立后评价、专题后评价工作。

第八条 开展独立后评价、专题后评价工作的中介咨询机构经招标选定,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后评价中介咨询机构的招标工作,招标选定的中介咨询机构在督导组的配合下开展后评价的收资、报告编制工作。

第九条 项目后评价调查是采集信息资料的主要方法,包括现场调查和问卷调查。

第十条 风电项目后评价通过对前期工作、实施过程、效果

及其影响进行全过程调查,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任务目标、建设方案、投资、收益、政策以及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和综合评判,为集团公司提高决策管理水平、制定有关制度等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一条 所涉及的分、子公司、项目单位均应积极配合中介咨询机构做好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三章 项目后评价的一般要求

第十二条 为做好项目后评价工作,项目单位在建设期间应加强项目信息收集与整理工作,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库。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的项目后评价重点是投资效益分析,包括项目经济效益和项目社会影响分析等。

第十四条 后评价中介咨询机构应当就建设项目后评价中各个方面的情况,与项目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后评价机构与项目单位对项目后评价中某些内容达不成一致意见时,评价机构在后评价报告中应当如实说明项目单位的意见及其理由。

第四章 项目后评价的方法

第十五条 项目后评价应遵循工程咨询的方法和原则,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规程、规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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