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0 11:26:4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工伤与意外险
工伤
一、含义:工伤保险,顾名思义,包含了工伤和保险两层含义:工伤,就是职业伤害,是指因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有关的突发事故导致的伤害,或者因工作环境和条件长时间侵害职工健康造成的职业病,它不同于一般的伤害最根本特征,就在于它是与工作有关。
二、工伤保险的作用:工伤保险,是指职工因工伤依法获得经济赔偿和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
度。它不仅仅是赔偿性质,还有物质帮助性质。具有社会保障性,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
三、工伤鉴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伤致残,已经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包含在工伤内的情形: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工伤发生后处理情况
1、应当首先要求职工所在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工伤职工个人、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需提交(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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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五、工伤伤残赔付
1、按照该职工鉴定的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支付n(该月数按条例规定: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0%(条例规定: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五级70%;六级60%。其他等级无。)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职工因工死亡,对其直系家属的赔付
1、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五、工伤保险缴纳
工伤保险的缴纳=1583(社保基数)*1%=15.83(RMB)
案例分析:
1、小王是某厂职工,在2005年6月的一天,厂长派他到工地干活,返回的途中发生车祸,被一出租车撞伤致5级伤残。该出租车车主已经对其进行了赔偿。
问:是否还可以向单位主张享受工伤待遇?
答:可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是工伤就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003年工伤保险条例之前的保险试行条例规定:如果因他人的原因造成职工工伤的,对方已经赔偿的,与条例规定的赔偿相同的项目,应当在工伤待遇中减出。但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取消了该规定。因为,保险法也取消了“代位求偿”的规定。本案,该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指上下班时正常的路线,因私事走的路线不算)受到机动车事故造成伤害的,所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应当享受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2、王某在工作中擅自操作吊车结果使自己手臂受伤。单位称王某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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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不是工伤,应由自己负责。
问:违章会影响王某的工伤认定吗?
答:不影响。王某是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款的规定,且并无《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的犯罪或自伤、自残情形。认定工伤原则上并不追究员工本人主观上有无过错。王某的违规操作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王某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此时若无工伤保险,则由公司承担全部费用。
备注:自2011年7月1日起,《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该法有两大亮点,分别是覆盖全民和统筹城乡。目前,我国还有一些人没有任何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规定,要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明确要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则要求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也应当参照这部法律参加我国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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