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9:43:1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1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电工电子技术技能大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名称
2011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电工电子技术技能比赛 二、比赛目的
通过此项目竞赛,以达到检验我省中职机电类专业学生技能水平,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加强技能教学,适应当前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目的,展示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成果。
三、比赛地点
安徽合肥电子学校(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维修电工、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
安徽经济技术学校(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
四、比赛项目
1. 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 2. 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 3、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 4、维修电工
5、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 五、比赛方式与参赛资格 1、比赛方式
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项目、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各限报2人;维修电工项目每代表队限报3人;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为团体赛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组,每组参赛学生2人;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为个人赛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2人。
2、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2010-2011年度在校学生,参加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的选手需有电工上岗证或维修电工(或安装电工)技术等级证书。没有取得电工上岗证或维修电工或安装电工技术等级证书的拟参赛学生,要参加劳动或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有关证书考试,并由劳动或安全监管部门(或核发该种证书的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学生已经参加并通过了电工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的考试。
六、奖项设置 1.参赛选手奖
每个竞赛项目设奖项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前三个奖项数量占本竞赛项目参赛选手人数的比例分别为10%、20%、30%,优秀奖若干。
2.指导教师奖
大赛为一等奖获奖选手的指导老师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 七、大赛竞赛规程 见附录
八、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和材料备件,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和裁判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2)参赛队申诉均须由领队以书面的形式在竞赛结束后60分钟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超过申诉时间,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参赛队领队或当事人。
2.仲裁
(1)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九、其他事项
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报到时的具体安排或在领队会上通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