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系列材料汇编---精品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10:19: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人事厅文件 粤人发[2001]8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报告我们。

二OO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

评审标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须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把握本专业国内最新技术的发展趋势,熟悉相关专业国内外的科技发展动态;根据国家和本省科技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提出具有重大技术价值(或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问题,承担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技术或研究项目,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或重大的科技成果,或进行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取得显著的效益,发表了高水平的论著;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的知名度,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应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专业以上学历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二)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或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称号者(含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获得有较显著经济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发明人)。 第四条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得博士学位。

2.任现职聘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 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一)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大型项目2项以上,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二)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或新产品开发工作,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三)具有培养本专业中级以上专门人才的能力,曾指导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效果显著。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