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30 21:44: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高温作业、抽堵盲板

作业等)

一、 总则:

1、 一切检修工作(包括大修、中修、小修、日常检修),必须遵守检修安全技

术规程。

2、 参加检修人员,除认真执行检修安全技术外,还必须遵守安全技术规程。 3、 安全检修制度,包含检修前的准备及检修中的关键项目:高处作业、土方工

程、吊装作业、焊接等动火作业,罐内作业、电器检修等。 二、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 组织管理

A、 召开各种规模、类型的动员会,直接参与检修人员的受教育面必须达100%。 B、 重温各种安全检修的规章制度,充分掌握检修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严格按科

学态度办事,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C、 教育职工,在检修中,必须严格按规定穿带劳动保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

具,听从现场指挥。

D、 教育职工在检修、施工时,必须按规定方案(或作业证)指定范围,方法步

骤进行,不得任意超越更改或遗漏。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2、 措施落实:

A、 检修前必须向承担检修任务的职工交待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施工)方案,

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发动职工对安全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意见并加以改进,做好预防工作。

B、 有些登高、入罐、动火、拉接临时线等检修工作必须在检修开始前办好安全

检修作业证经有关人员签字认可。

C、 检修前,必须制订好开、停车方案,及抽插盲板系统置换。

停电、停水、停汽等重点检修项目方案并确定检修、质量、检查及验收标准,做到一次开车成功。

D、 凡在易燃、易中毒介质的设备。管线等处检修,必须切断来源,将有关部位

插好盲板、盲板的选用与抽插应符合规定,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置换后氧含量≥20%,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应小于规定极限。 3、 物质落实:

A、对检修用的工具、设备(起重机械、电气焊设备、电动手提工具等)派专人负责进行详细检查,符合安全要求确保安全良好。

B、所需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照明设备等,必须做到放置地点适当,取用方便,完好可靠。

C、检修安全警告牌、盲板、接地线做到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合格。 D、进入检修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

E、 高处作业必须有检修平台或有牢固的脚手架,并备好安全带和安全网。

F、 车间及有关部门对所要检修的现场应进行全面检修(盲板插堵,置换清洗,

检修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认可。 三、登高作业

1、 凡离工作基准面≥2米,斜度大于45度工作面上,无可靠工作平台和脚手架

有可能堕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称高处作业,其级别分一、二、三特级、其作业种类分为在强风高温、雨雷、夜间、带电、悬空、抢救等情况下的作业。 2、 登高作业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证,登高作业证有作业单位提出申请,落实安全

措施,经安环科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3、 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栓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 4、 酒后、体弱有病(心脏病)高血压、贫血、昏晕病、严重关节炎、精神病、

严重神经衰弱、严重近视等,不得安排高空作业。 5、 有下列情况之一,一般不得登高作业。 A、 六级以上强风。雷雨和暴雨、大雪、大雾 B、 脚手架(板)等不牢靠。

C、 高压线无遮拦(作业人员与高压线之间>2.5米。普通线应>1米。 D、 石棉瓦、玻璃钢瓦无跳板。 E、 照明光线不足。

F、 梯子掌脚打滑不牢靠。

6、 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序必须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时,必

须带好安全帽,并采取其它可靠的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7、 高处作业不准上下抛、掷物件、工具等。

8、 脚手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搭设,脚手架上面堆放物料加作业人员的总重量,

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6.5Mpa。

9、 用靠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靠放斜度一般为60°,使用人字梯时,必须挂牢

挂钩,或使用牢固的绳子。

10、 高处作业时不准踏在玻璃、大棚、大窗、屋檐口及未检查的构筑物等危

险部位作业,严禁用升降机载人悬空作业。 11、 高处作业时,下面必须有人监护。 四、上方施工:

动土施工前,负责单位必须与动力设备科、生技、电气部门取得联系,查明地下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办理好动土证,经安环科批准后方可动土施工。 五、吊装作业

1、 对于大的起吊工程,必须制订起吊方案,经安环科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起

吊。

2、 起吊前,必须对起吊设备、机具和索具,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3、 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强行起吊。 4、 起吊机具,要求专人操作,非有关人员不得乱动。

5、 在吊动货物设备前,要有统一指挥,和专人现场监护,严禁任何人站在吊物

上或在吊物垂直下方停留或通过。

6、 严禁利用厂区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生产性建筑等,做吊装锚点。 一、 动火作业

定义:凡电、气焊接,及能产生热量,火花和其它用明火作业,都称为动

火作业。

例如:凿水泥基础、打墙眼、电气设备加压试验、使用手持电动砂轮机,电烙、

电钻、风动工具、喷灯、熬沥青等。

1、 在生产区内(除特定动火区外)都必须预先办理动火许可证。

2、 动火许可证由申请动火车间、科室作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填写好动火可行项

目,搞改建、扩建、安装项目的动火,由工程负责人办理。办理人员签安后,交安环科审核批准。

3、 动火工作执行人,必须接到动火许可证后才能动火,没有接到动火许可证任

何情况,都有权拒绝任何人指令的动火作业。 4、 动火作业执行人,必须按动火作业时间内容进行动火,并随身带动火许可证,

严禁转移动火地点或涂改作业内容、时间。

5、 动火期间,如遇条件发生变化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并向有关部门汇报,经

再次批准后方能继续动火。

6、 焊机搭铁线不得接于与动火无关的管道设备上,以防其它设备、管道着火或

爆炸。

7、 动火许可证,只能在审批的时间内有效,延时动火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 8、 在雷电及雨雪天,应停止露天电焊作业。

9、 一切动火作业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动火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检修安全规

程。

10、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合符标准,焊机一次线路与三次线路必须完整并

易辩认,绝缘良好,一次线一般不允许超过五米。

11、在动火作业中,三者(动火地点与氧气瓶/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距离要符

合动火要求。

12、同时进行动火和登高作业的必须同时办理动火许可证和登高作业许可证。 七、电气设备安全检修

1、 电气设备检修和电气线路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检修前必须详细检查办理

电气工作票,工作票由车间电工办理,电气技术人员或车间审核批准。 2、 所有被检修的电气设备、线路、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警告标志,线

路经过放电、验电确实无电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3、 检修用的临时电气设备等,都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线。

4、 架设临时电线,应距地面>2.5米,跨越公路>5米,并办理好临时线许可

证,由电工技师批准,交安环科审核备案,临时线路使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后,应拆除或办理续用许可证。

5、 外线作业电工,在登高或电杆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确保良好可用防止电杆折

断和滑跌等事故。

6、 电气线路着火,不可使用导电灭火机,如泡沫、酸碱灭火机等,应用干粉或

1211灭火机,以防触电。

7、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落实防护措施,在需要或身体潮湿时,禁止使用

电动工具,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使用规定。 8、 电气检修,要按电力部《电气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八、盲板抽堵作业

1、 抽堵盲板,有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前向参加人员交待任务和方法,并做

到现场交底。

2、 插上盲板处,应挂明显标志,记录在案,抽掉盲板要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