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收创效管理办法(试行)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13:14:0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增收创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增收创效是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一项重要举措,增收创效管理是项目优化方案、降低成本风险、增加收益的主要工作,各部门及分公司要按照市场化的原则,遵守中利政府的法律法规,坚持增收创效工作贯穿项目管理全过程的理念,提高全体员工的增收创效意识。为加强公司创效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盈利水平,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增收创效项目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各部门/单位职责

第三条 组织机构:公司成立工程项目增收创效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各创效项目的领导、审查和考核。

组 长:何明华 丁明星 副组长:李志祥 朱怀章

组 员:谢达武高越云刘雨帆柯大仪 王骞 黄向阳 潘希来 第四条 工程管理部长分管公司增收创效工作,工程管理部(或生产运营部)是增收创效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增收创效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并负责创收创效项目的沟通、联络、策划及合同或协议的起草与签订,组织增收创效资料的编制、审核、整理及分类汇总,确保赢利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 综合部负责公司稀缺技术人员的招聘或配备,及与项目相关的外事协调或法律工作。

第六条 财务部负责创效项目利润率的测算及项目的收纳,确保项目收入与支出能顺利通过审计。

第七条 各分公司是增收创效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技术人员(含利籍员工)及相关设备的组织、施工、结算,建立项目增收创效台帐和支持性文件(证据)台帐,编制、上报增收创效报表,对增收创效的结果负主要责任。对增收创效项目的验收和审计负责。

第三章 增收创效管理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增收创效管理按五个阶段开展:报价阶段、施工前期准备、实施/施工阶段、结算阶段、工程维护回访阶段。 第八条 报价阶段增收创效管理

1、工程管理部(生产运营部)及财务部负责增收创效项目的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成本、耗材(完全)成本、合理利润。

2、归口管理部门须提前介入增收创效项目,主动了解项目组成,摸清项目利润空间及投资风险。 第九条 施工前期策划增收创效管理

项目报价并确定实施后,工程管理部须向主体实施单位进行交底,对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情况和预计施工风险、潜在赢利点做出书面说明,共同分析合同/协议文件。 第十条 施工阶段增收创效管理

1、分公司要进一步建立相应的增收创效责任体系,做好施工过程中各种项目资料特别是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各相关证据材料要有专人管理。

2、分公司要特别重视增收创效的时效性,要注意合同中有关索赔期限的约定,防止在法律上逾期失效。一旦遇重大变更和索赔项目,要全面策划并及时编制增收创效策划书,分工负责各层次的报批签认手续、密切跟踪、及时经营,力争早批复早计价。

3、增收创效证据管理:增收创效证据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及时性是增收创效能否实现的关键,分公司必须掌握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充分的增收创效理由和可靠的证据,建立健全各项台帐。

4、报表制度: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增收创效报表制度,分公司负责建立健全增收创效管理台账,设立公司共享的信息资源平台,分公司每周五须向归口管理部门上报目前施工报表,特殊情况每日报告。

第十一条 结算阶段管理

分公司须仔细研究项目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及时开展结算手续,定时上账并力争要求业主按时结算,妥善保管并保存好相关结算资料。

第十二条 维护回访阶段

项目完成后,为维护单位信誉,维持增收创效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归口管理部门须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对相应的项目业主单位进行工作回访。

第四章 考核奖励

第十三条 考核奖励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