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德选树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9 17:19:1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瓦店一中关于开展“四德”模范人物评选活

动的通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我镇广大干部群众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明素养,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时代新风,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我镇组织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下简称“四德”)模范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瓦店一中全体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一)社会公德模范

1、关爱他人。发扬互助精神,富有同情心,能够献爱心,乐于帮助他人克服困难。2、爱护环境。坚持低碳出行,减少排放;拒绝使用一次性用品,杜绝浪费。坚持垃圾分类,减少环境负担;积极参加社区环境美化活动。3、奉献社会。发扬公益精神,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

(二)职业道德模范

1、爱岗敬业。善于学习,刻苦钻研,技术精湛,业务过硬,勇于创新,在本职工作中有突出贡献。2、遵纪守法。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在群众中有较高个人威信和良好声誉。3、诚实守信。坚持以信用取信于人,也对他人给予信任,忠实履行诺言。

(三)家庭美德模范

1、尊老爱幼。主动赡养老人,尊重老人意愿,精心照顾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细心抚养和爱护子女,重视子女人格培养。2、夫妻和睦。夫妻恩爱,平等相处,给与对方充分信任;遇到困难,相互携手,共同面对。3、勤俭持家。量入为出,计划开支,不盲目追求个人享受,不铺张浪费。4、邻里团结。邻里间相互尊重,相互礼让,互帮互助,能够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四)个人品德模范

1、诚实敬业。干一行,爱一行,在平凡岗位上尽职尽责、脚踏实地、任劳任怨、默默奉献。2、涵养正气。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树立文明形象,服务人民群众,赢得广泛好评。3、见义勇为。在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受到危害时,挺身而出,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时间:

2018年3月22日前把申请书和本学年获奖证书交朱建祥老师处。

瓦店镇第一初级中学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