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风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4 11:28:0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风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内部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公司对各种风险的控制能力和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简称“风控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风控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风险的控制、管理、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 风控管理委员会职责

第三条 风控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公司业务的风险控制政策,建立风险指标体系,对业务进行全面监督、控制和审查;

(二)提出公司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防范风险的指导意见,审定公司业务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流程,组织对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监控,对已出现的风险制定化解措施;

(三)对项目有关资料和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进行风险评估,提出书面项目评估意见书;

(四)建立动态风险监控机制,出具项目动态风险分析报告;

(五)对公司风险及管理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水平进行评估,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六)负责公司经营过程中其他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人员组成及议事范围

第四条 公司风控管理委员会由11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10人,包括以下部门人员:

(一)公司主管风险副总裁任风控管理委员会主任;

(二)公司战略发展、信息科技、普惠业务端、资金管理、法律事务、内控

合规管理、创新业务、普诚及资产管理相关负责人任风控管理委员会委员。

(三) 风控管理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由内控合规部担任,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五条 公司风控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产生,并经正式下发任免通知之日起任期一年。

第六条 公司风控管理委员会的议事范围:

(一)业务类:各类业务项目,如新产品研发上线、新业务开展前评估、业务模式调整等;

(二)战略类:公司重大战略规划或战略调整、重大组织架构调整等; (三)信息科技类:系统采购、系统开发评估等;

(四)财务类:公司对外投资、重大财务预算调整、重大资金调拨等; (五)信审类:公司风控模型或信审标准调整、风险敞口调整等; (六)风险处置类:重大合规风险处置、法律风险处置、声誉风险处置、监管风险处置等;

(七)内控合规类:公司重大授权体系调整、风险监控指标建立或调整、外部监管政策重大调整等;

(八)日常监控类:重大项目动态风险监控报告、公司各关键风险指标监控报告等;

(十)批准风控管理委员会否决后各业务部门申请复议的各项业务项目; (十一)批准经公司领导批示提交风控管理委员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对于以上议事范围内的事项,公司风控管理委员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最高审议决策权。

第四章 风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七条 风控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八条 由于某项业务特别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需立即提交风控管理委员会审议的,在风控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初审并认为已符合申报要求的,由风控管理委员会主任决定召开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第九条 风控管理委员会会议由其秘书处通知召集、准备必要的材料,以及

在会议结束后整理表决结果。

第十条 风控管理委员会在决定召开会议前,由其秘书处对公司各部门提交上会议题进行受理登记并进行初审,并须提出书面初审意见后,符合上会标准的方可上报风控管理委员会审议。公司有关部门必须在会议前及时向风控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提供以下材料:

(一) 监管部门和公司风险管理相关的规定(如有); (二) 风险状态报告(如有);

(三) 各类项目尽职调查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报

告等;

(四) 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风控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否则会议顺延或另行通知。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二条 风控管理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也可采取通讯(仅正式邮件)表决的方式。

第十三条 重大项目小组成员可列席风控管理委员会会议,并由项目组安排专人汇报,风控管理委员会可视情况要求项目组负责人做出解释。汇报人员汇报期间或汇报结束后由参会委员现场提出有置疑问题,由汇报人员现场解答;解答退场后,各委员针对现场问答进行简短讨论,然后进行表决。

第十四条 风控管理委员会各委员的审议表决结果分“同意”、“反对”二种。某一提交审议事项,其表决结果中“同意”的票数超过参与该次会议的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视为审议通过。参会并表决的委员不应少于委员总数的80%,表决才有效。委员的表决结果为“反对”的,须书面说明理由。各项表决结果的具体含义如下:

“同意”:表示对审议的议题持完全肯定意见;或表示有条件或部分肯定审议的议题,即附带了部分限制条件、更改了金额或期限等;

“反对”:表示对审议的议题持否定意见。

第十五条 风控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计入有效会议人数,不参加投票。 风控管理委员会主任具有“一票否决”权,可以否决风控管理委员会会议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