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2 23:42: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汉江雅苑(工农路14号地块)项目
多 塔 作 业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审 批 人:
湖北楚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
多塔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1、工程简介
第一章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汉江雅苑(工农路14号地块)
工程地点:武汉市硚口区工农路以南,沿河大道以北,联工路以西。 建设单位:武汉巨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世纪中天国际设计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北新天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湖北楚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塔吊安装单位:武汉紫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本工程位于武汉市硚口区工农路段易家墩,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22-30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95492.49㎡,其中1#楼为商业办公用楼,2—5#楼为住宅楼,地下室为车库及设备用房。其中1#楼地上24层,建筑面积为33888.33㎡,屋面高度86.3m,花架高度为97.000m;2#楼地上30层,建筑面积为12103.65㎡,屋面高度为91.9m,花架高度99.9m;3#楼地上28层,建筑面积为9685.35㎡,屋面高度为85.9m,花架高度为93.9m;4#楼地上25层,建筑面积为10072㎡,屋面高度为76.9m,花架高度为84.9m;5#楼地上22层,建筑面积为7910㎡,屋面高度为67.9m,花架高度为75.9m;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21833.19㎡,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10955.29㎡,地下二层为10905.87㎡;总工期510天。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本工程按6度进行抗震设防。
勘察施工现场塔吊作业环境,1#塔吊东北面有一条高架轻轨,高度约20米,其外侧面距离塔吊中心约65米,安装时将塔机减臂至50米,安装高度37.5米,保证与轻轨之间有12米的净空;2#塔吊西面有6层民房,高度约为20米,塔吊初始安装高度为40.5米,超过居民房屋;3#塔吊覆盖范围存在市政道路、以及1万伏特高压线(高度约8米);采取在塔吊起重臂上设置红旗和红灯,白天以红旗,晚上以红灯为参照物,人为控制其负载情况下,确保吊钩吊物与1万伏高压线始终保持10米以上安全间距,严禁跨线作业。严禁吊钩吊物经过人员、临设、道路、输电线、已建物等上空,对2#塔吊采取回转限位。
本工程需总体设置3台塔吊满足施工要求,按照施工计划,先施工3#、4#、5#楼区域(即2#、3#塔吊工作区域)待工程进度超过总工程量的50%时,开始第二阶段1#、2#楼(即1#塔吊工作区域)的施工,第二阶段施工滞后第一阶段施工半年,其中1#、2#、3#塔吊工作幅度范围内会出现交叉作业的的情况,为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塔臂互相碰撞以及避让相邻建筑物,在设置塔吊位置、和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必须遵照下列措施执行,以保证塔吊作业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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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施工进度计划 栋号 塔号 3 4 5 1 2 2# 3# 1# 开工日期 2015-4-8 2015-4-8 2015-4-8 2015-10-2 2015-10-2 塔吊安装日期 2015-5-5 2015-5-5 2015-10-15 封项日期 2015-11-10 2015-10-16 2015-10-8 2016-6-14 2016-5-6 外架拆除日期 2016-3-23 2016-3-10 2016-3-6 2016-9-10 2016-8-15 塔吊拆除日期 2016-8-30 2016-3-18 2016-10-8 1.3、施工塔吊现场技术参数及布置情况: 塔吊编号 生产厂家 型号 最大起重量 自由高度(m) 初始安装高度(m) 终止高度(m) 附墙数 最大工作半径(m) 初始安装半径(m) 主体施工安装半径(m) 端部最大起重量 说明:
1、由于施工进度原因,1#、2#塔吊可能需做临时附墙,用以增加塔吊的高低差。 2、上表所列塔吊高度均以基础上表面为基准,前期做塔吊基础设计时,使全部塔吊基础的上表面与地下室底板的上表面在同一标高位置。
1# 长沙中联 TC5610 6T 40.5 40.5 127 5 56 50 50 1.0T 2# 长沙中联 TC5610 6T 40.5 40.5 117 5 56 56 56 1.0T 3# 长沙中联 TC5610 6T 40.5 27.5 105 3 56 50 50 1.0T 1.4、固定附着式附着架数量最少的附着方式(长沙中联重工《TC5610-6
塔式起重机说明书》关于附墙的要求)
第一次附着后,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36.5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68.5m,使用24个塔身标准节。
第二次附着后,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35.7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93.7m,使用33个塔身标准节。
第三次附着后,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34.9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118.9m,使用42个塔身标准节。
第四次附着后,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31.3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141.3m,使用50个塔身标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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