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22:21:1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疼痛护理指引 一、疼痛评估工具:数字疼痛量表(Numeric Rating Scale,NRS) 用0-10数字的刻度标示出不同程度的疼痛强度等级,“0”为无痛,“10”为最剧烈的疼痛,4以下为轻度疼痛,4-7为中度疼痛。7以上为重度疼痛。 疼痛等级 无痛 评分 0分 临床表现 无痛 1分:安静平卧不痛,翻身咳嗽时疼痛 轻度疼痛 (不影响睡眠) 1-3分 安静平卧,不痛,翻身、咳嗽、深呼吸时疼痛 2分:咳嗽疼痛,深呼吸不痛 3分:安静平卧不痛,咳嗽深呼吸疼痛 4分:安静平卧时有间隙疼痛 中度疼痛 (入眠浅) 4-6分 安静平卧有时疼痛,影响睡眠 5分:安静平卧时有持续疼痛 6分:安静平卧时有疼痛较重 重度疼痛 (睡眠严重受扰) 7-10分 翻转不安,无法入睡,全身大汗,无法忍受 7分:疼痛较重,翻转不安,无法入眠 8分:持续疼痛难忍,全身大汗 9分:剧烈疼痛无法忍受 10分:最疼痛,生不如死 二、疼痛评估的时机 1、所有入院新患者在入院8小时内进行首次疼痛筛查(即入院宣教时); 2、患者住院期间首次主诉疼痛时 3、患者住院期间出现突如其来的剧烈疼痛,尤其是生命体征改变(如低血压、心动过度或发热)应立即评估; 4、疼痛评分≥5分时,护士至少每4小时评估疼痛1次,直至疼痛评估分<5分。特殊情况按照医嘱执行疼痛评估。 5、围手术的患者,术前患者主诉疼痛时作疼痛评估,术后根据患者意识及病情疼痛评估,一般术后6小时必须有一次疼痛评估; 6、对于进行疼痛治疗的患者,出现以下情况时,护士应再次评估患者的疼痛: ①镇痛治疗方案更改后; ②非消化道途径(如皮下、肌注、静脉)给予镇痛药物后30分钟再次评分; ③口服途径给予镇痛药物后1小时; ④对于PCA(自控镇痛)患者需根据患者主诉、用药量及病情及时作疼痛评估。 骨髓抑制分级 血红蛋白(g/L) 白细胞(109/L) 粒细胞(109/L) 血小板(109/L) 出血 0度 ≥110 ≥4.0 ≥2.0 ≥100 无 I度 109-95 3.9-3.0 1.9-1.5 99-75 轻微 II度 94-80 2.9-2.0 1.4-1.0 74-50 中度 III度 79-65 1.9-1.0 0.9-05 49-25 重度 IV度 <65 <1.0 <0.5 <25 威胁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