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一通三防及爆破专业检查内容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2 9:47:2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义煤集团洛阳公司矿井安全检查内容

(一通三防及爆破)

1、矿井“一通三防”机构齐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满足需要,管理制度完善,执行到位。

2、矿井通风系统科学合理,风量满足生产需要;不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以及不合理的串联通风等现象;无瓦斯超限作业。

3、矿井瓦斯管理制度完善,具有可靠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高瓦斯矿井必须有专用回风井;高瓦斯矿井高沼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三专两闭锁”装备齐全,灵敏可靠。

4、矿井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水量水压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主要进、回风巷及采掘工作面两巷安装防尘净化水幕,灵敏可靠,使用正常。矿井按要求设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制定有矿井防尘措施,无煤尘堆积现象。

5、矿井防灭火系统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建立防灭火注浆系统,注浆管路安装地点和注浆能力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开采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制定有防治自燃发火措施,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有防治自燃发火的专项措施。

6、高瓦斯必须建立完善可靠的瓦斯抽放系统,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综合治理方针,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

7、矿井压风系统健全。建立地面压风机房,配备足够容量的空气压缩机,压风管路覆盖范围符合规定。

8、矿井爆破器材及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齐全,贮存、运输、发放、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电爆网络全电阻导通表”。

9、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0、“瓦斯超限作业”重大事故隐患:

(1)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

(2)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11、“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重大事故隐患: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当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 (2)未按规定安设、调校甲烷传感器,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或者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的;

(3)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恢复的,或者对系统记录的瓦斯超限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屏蔽的。

12、“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 (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2)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的; (3)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4)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 (5)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或者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的;

(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7)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8)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

(9)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建设矿井局部通风不能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

(10)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建设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其他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没有形成地面主要通风机供风的全风压通风系统的。

13、“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

(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建设的;

(2)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 (3)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建设的。 14、“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重大事故隐患: (1)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或者裸露放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