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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7 20:13:1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信访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各位领导近几年来,在历届县委、政府的积极努力下,信访形势开始逐年好转,1995年,我县摘掉了信访大县的帽子,2002年、2003年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县。

2004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着力在夯实信访基层工作基础、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上下工夫,为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抓基础,合理整合信访工作资源随着改革深入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一些社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使得基层信访案件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群体性、突发性等特点。

特别是农业税取消后,乡镇工作的职能开始逐步从管理型向服务型,从组织领导经济建设向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转变。 乡镇虽然设有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但由于各自独立行使职能、人员少,在当前社会矛盾逐步增多的情况下,很难有效维护基层稳定局面。 基于这一现实,我们灵寿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深入思考,并探索开展了整合维护稳定力量的尝试。

在县一级,建立了政法、司法、信访三位一体联合处理信访工作格局,将政法委、信访局、司法局捆起来集中使用,实行联合组织、联合调度、联合协调、联合督办、联合办案,壮大县级信访工作的力量。

同时,在乡镇,成立了综治、稳定协调指挥中心,将综治办、信访办、

司法所统一纳入指挥中心管理,并吸收土地所、派出所、政法委等乡直单位作为成员单位,配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严禁复制剽窃备至少8-12名思想觉悟较高、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不兼职、不包村、不负责其他工作,专门从事综治、信访稳定工作,从而实现了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职能上的融合,力量上的整合,工作上的配合,信息上的汇合,真正使基层信访工作有了可靠组织的依托。

这项工作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酝酿,今年上半年在我县青同镇、南寨乡试点成功。

结合新《信访条例》5月1日的颁布实施,5月11日,县委、县政府在青同镇召开了各乡镇书记、主管副职参加的现场会,县委组织部和县委政法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对乡镇维护稳定力量进行整合的方案》,全县15个乡镇在5月20日前全部按要求完成了整合工作,并建立健全了乡局级领导接访、办案、责任查究等制度。

5月24—27日,举办了包括各乡镇主要领导、主管副职、信访办主任和县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信访条例》培训班,邀请省、市信访局领导和有关专家授课,对一线维护稳定力量进行了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了一线的防控能力。 二、抓关键,畅通信访渠道信访渠道不畅曾是我县信访工作的瓶颈。 因为信访渠道不畅,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化解,以至有些问题小事拖大、大事拖难、难事拖乱。

近几年来,我们把畅通信访渠道做为抓好信访工作的关键,下大力完善信访接待机制,真正使群众能够上访有路,告状有门,有事能诉,有冤能

伸。

一是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接待、受理、答复、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程序、制度和办法。

组织制定了《灵寿县〈信访条例〉业务手册》,对全县的信访事项办理等程序作出了明确要求和规范。 二是在县信访局实行全天候接访制。

不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信访局都坚持昼夜值班,随时接待群众上访。

在工作中,坚持做到有访必接、接必及时、分级负责、人人尽责、群众不走、干部不撤。

三是在职能部门实行了首接责任制。

规定群众首先到哪个部门反映问题,哪个部门就负责立案,并实行谁接案、谁办理、谁负责。

凡因首接部门处理不力引发群众越级上访,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涉及面广的案件,由首接部门负责向信访局移交,严禁推诿扯皮。 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县乡实行党政领导接访日制度。

全县28位县领导每周三轮流挂牌,在信访局接待室全天候接待上访群众;各乡镇也由每周主要领导接访一次调整为党政班子领导每天轮流坐班接访。

同时,在处理上访问题时坚持做到三个分类,即有政策和法律规定的一定尽快解决,没有政策和法律规定但合情合理的个案问题要想办法解决,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明确答复不予解决并做好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