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保安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9 1:53:0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门卫保安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门卫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序进行,并保证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总厂区工作的全体员工,以及来宾。 三、职责 综合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 1、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员工进出监督并登记,及员工上下班的打卡考勤监管。 (2)、负责来访接待,并联络登记。

(3)、负责监管进出公司的汽车停放秩序,并登记。 (4)、负责进出公司的物品的查验并登记。

(5)、负责厂区、办公楼、宿舍的安全巡视、公共区域的水电监管,以及夜间查岗并登记。

(6)、负责维护公司花草树木。

(7)、负责安全事故处理,对突发事故采取应急措施。 (8)、协助维持公司办公秩序,防止盗窃。

(9)、保存值班的各项记录,定期上交综合管理部。 (10)、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的处理。 四、管理办法

1、值勤规定: (1)、值勤时间:(白班)06:00--18:00/(夜班)18:00--06:00/(加强班)16:00--04:00;保安人员要做到24小时轮流值勤。夜班

00:00--05:00期间,每隔1个小时要巡逻、巡视全公司各区域一次。 (2)、形象与态度:

A、值勤期间应按统一着装,穿戴整齐,挂好厂牌;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B、不得留长胡子、长指甲,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上佳、态度谦和、认真负责。

C、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严禁离岗、睡岗或酗酒、闲聊等,因事离开或巡察厂区、宿舍时,岗位应有人代班。

D、礼貌接听电话,对上级的吩咐和通知事项,应及时传达;严禁接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公话。

E、不允许态度粗暴、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F、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以身作则,不得偏袒徇私,严禁监守自盗。

G、遇有重大事件或可疑人物,应临危不乱,不卑不亢,果断做适当的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I、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领导、公司事先告知来访的重要来宾及政府官员进出公司时,应行注目礼,以示敬重。

(3)、夜间执勤时间,加强厂区巡察,对厂区物品、水电设施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确保厂区、办公楼、宿舍安全。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4)、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发现公共区域的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报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5)、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值班中所发生的重要事项登记“交接班记录表”。

(6)、保持保安室周围10米内的环境干净清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美观。

2、人员管制

(1)、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经被访人同意,填写会客单

后,方可进公司;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方能离开公司。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门卫室内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2)、管制进厂人、物、车辆,对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3)、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应离开公司,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带违禁品入厂(除公司生产需要外)。 若确实有需要外出的,应由班组主管或部门主管出具相关证明,交由保安后方准外出,入厂时应填写入厂时间。不符合上述手续者,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综合管理部。

(4)、员工进出公司应主动出示识别证,忘记带识别证者,保(5)、严禁代人打卡或打完卡又借故离开公司,保安要作好违(6)、员工上班时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须经所属部(7)、为安全起见,员工夜间(即21:00-24:00之间)进出公(8)、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允许新闻媒体等机构到公司采访、3、物品管制

(1)、严格执行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出入公司均需办理有安人员要对其进行登记,超过五次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报其所在部门。 纪违规人员的登记,并及时向综合管理部上报。 门领导同意,但只能在指定的会客室进行。

司,应在保安室登记。00:00-06:00之间,严禁员工外出。 拍摄。

关手续。凡协作单位、施工单位的非本公司物资,进入公司时,需在保安室登记,末经登记的物资不得放行。

(2)、凡购买、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资运出(3)、凡节假日、上班前、下班后,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4)、离厂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的,暂扣留(5)、公司员工物品/各协办厂商交货时所随的物品,若有寄存公司,须持有财务部出具的出门凭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资,须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放行。 当事人,并迅速汇报综合管理部或相关部门,再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