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1 23:14:5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区绿色建筑科技与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x〕37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x〕30号)、《x市住建委x市xx市规划局x市财政局x市机关事务管理局x市公共资源管理局关于转发〈x省住房城乡建设厅x省发展改革委x省财政厅x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的通知》(x函〔x〕69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新责任、新担当”的要求,以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以转变城乡建设模式为根本,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改善建筑舒适性为核心,以节能减排为动力,严格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营等环节管理,强化政策法规、技术推广、产业支撑,全方位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促进绿色低碳生态城区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建成一批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绿色建筑项目,积极培育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推动建设领域节能降耗水平显著提升,实现从节能建筑到绿色建筑的跨越式发展。“x”期间,全区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自x年起,全区政府

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到x年末,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竣工面积比例力争达到50%。

三、重点工作

(一)提高建筑节能水平

1.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监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坚持按标准设计、按标准施工、按标准监理、按标准竣工验收,确保每年全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区重点局、区城投公司等)

2.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机制,政府机关既有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既有公共建筑未达到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应当制定节能改造方案,按规定报送审查后开展节能改造。旧城区改造、市容整治、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围护结构装修和用能系统,应当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区x、区公管局、区城管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和粮食局、区文体局、区教科局、区卫计委)

3.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逐步建立建设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统计制度,完善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新建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加强建筑施工过程能耗监管,完善建设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统计工作,确保到“x”末,

全区建筑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x”末下降10%。(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区x、区公管局、区城管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和粮食局、区文体局、区教科局、区卫计委)

(二)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1.强化规划控制。城乡规划部门要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和棚户区改造中,将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装修方式等指标体系,作为约束性条件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区国土局、区x、区重点局)

2.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自x年1月1日起,全区所有民用建筑必须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新区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积极引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争创“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和“绿色小区”。(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区国土局、区x、区重点局)

3.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区住建部门和各乡镇街要按照村镇绿色生态发展要求,组织指导编制村镇建设规划,加强村镇绿色建筑技术指导,大力推广农房节能技术,科学引导农房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区x、区农委及各乡镇街)

4.深入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按照x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技术导则,做好城乡建设规划与区域能源规划的衔接,优化能源系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