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情况报告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4 12:15:1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六、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议事决策及开展工作详细情况

院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定于每周一下午15点至16点进行,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推迟召开,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院长委托其他副院长主持,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党政办公室主任组成,根据会议内容,可指定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列席。

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研究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和学院领导集体决议中有关党政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讨论、制定落实学院领导集体关于学院办学方针、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决定的实施意见和重要措施;研究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学期工作安排、院长工作报告和向上级的请示或重要报告;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专业建设规划、科研工作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技成果;讨论决定筹措经费、兴办产业,实施年度财务预算,落实1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的使用,研究决定基建项目及大宗设备购置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根据有关规定,拟定学院党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党政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师生员工的奖惩办法;根据教学、教辅及党政人员岗位聘任的有关规定,决定教学、教辅、党政科级以上的岗位聘任;研究制订对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决定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励及处分;讨论处理工会、教代会、学代会等学院团体提出的有关党政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研究学院党政工作中须经院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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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主要包括按照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行政职能分工的原则议事和决策;提交重要议题的单位,应准备好相关材料,由党政办公室当天上午分发与会人员;每个议题,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情况,再由分管院领导做出说明,然后针对议题进行研究,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做出明确决定,作为决议;集体讨论问题时,既要畅所欲言,又要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如果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做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列席人员不参与问题的最后表决。其他与会人员经同意可对有关问题做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解释性的说明。院长办公会议一般按拟定议题议事,除突发性重大事件外,一般不得临时动议。全体与会者应按时到会,凡因故不能与会者,应事先请假,会议期间除紧急公务外,不得另行处理其他事务。

七、党委和行政的沟通协调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对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负有共同责任。按照“明确职责,健全机制,交叉任职,共同负责”的要求,学院行政和党总支之间依据职责范围,应形成既有利于行政开展工作,又有利于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党政分工协作、共同负责的管理格局,以保证和促进党的建设和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完成。为此,学院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党政沟通协调、决策和监督机制,凡属学院发展中的重要事项决策之前,党政领导之间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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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充分沟通酝酿,取得共识后再提交院务会讨论决定。凡涉及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或教职工利益相关的问题,决策之前应广泛征求意见。决策制定和公布后,行政和党总支应通力协作,保证决策的实施和落实。同时,进一步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化,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议定。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和有关材料要提前送达或告知参加会议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凡提交讨论的议题,应事先听取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案等。凡未经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审定的议题且非突发性重大事件而临时动议的,一般不列入会议的议程。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应一事一议,由提出议题的成员作简要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成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应出席会议的成员总人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如对讨论的议题存在分歧,则应缓议,待进一步调研、认证、充分协商后再作决定,必要时可请示上级。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主持人向其转告本次会议的情况及其决定,也可送阅会议纪要。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对党政联席会议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以及决议、决定形成的过程必须保密,违者要追究责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内容,必要时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部门报告或向全体师生员工传达。对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应坚决贯彻执行,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具体执行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或决议的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决定或决议的精神。如确需变更决定或决议,或急需作出新的决定,但又来不及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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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下,应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决定。但事后须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成员通报,并需由党政联席会议予以确认。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考核。

八、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为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增强党性观念,学院组织全体党员对党章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实施办法》进行学习并展开讨论,制定了《重庆XX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实施办法》和《重庆XX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重庆XX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实施办法》包括六项规定,一是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参加组织生活时,以同志相称;二是每周五下午,如果没有重要紧急事情一律不得占用组织生活时间,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三是党总支成员每人每月至少保证参加一次以上所在党支部活动;四是每季度都坚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作思想汇报;五是出差、学习归队后,同时向党总支和党支部或党小组进行专题情况汇报;六是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双重组织生活高质量。《重庆XX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则包含以下内容,第一,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第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编入基层党支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均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党支部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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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需要民主表决的事项,每位领导干部都要与普通党员一样发表意见。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事先向党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三,党员领导干部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进行处理;第四,党支部要认真记录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第五,学院党政办公室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九、学术组织建设的情况,包括学术组织名称、人员构成、工作运行情况等

我院规模较大的学术组织主要有三个,重庆XX学院学术委员会、重庆XX学院新媒体专家委员会以及重庆XX学院云媒资共享实验室。

重庆XX学院学术委员会由我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石美珊教授任组长,夏力教授、李明教授、卓昌勇教授、皮传荣教授、吴培秀教授、李虹副教授任成员,主要工作包括评议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决策,评议专业发展规划、科研管理办法等;按照学院重点专业建设要求,评议学院重点专业的相关事项;对教学和科研项目的申报进行评审;评审各类教学、科研成果,鉴定成果的学术水平;选拔专业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指导学院各类学术活动,加强对外交流;对举报的学院学术不端现象进行初步裁定,并上报院长办公会;指导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对推迟答辩、答辩暂缓通过,答辩不通过的结果进行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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