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时认定标准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4 22:07:4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xx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时认定的

方 案

根据《关于安徽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1]16号)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县有关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xx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时认定方案》。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时认定

(一)集中培训(远程培训)24学时 1. 集中培训(24学时)。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集中培训3天,其中在含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2天,回校集体讨论1天。

2. 远程培训(24学时)。

高中教师参加省里组织的远程培训。 (二)校本研修(48学时) 1. 自学学时认定

每年教师确定一个专题(有效学习内容、有效学习指导、有效学习模式、有效学习评估、有效学习研究)统一发放选用教材,要求教师认真阅读,提供学习计划,每学年至少完成10篇有价值的读书笔记(每篇1000字以上),可以认定10个学时。

2.听课、备课、说课、评课、教学研讨、教学观摩、校际交流学时认定

听课、备课、说课、评课、教学研讨、教学观摩、校际交流活动指的是有一定规模和范围活动,最低在年级组或年级组以上范围内,每节课可以认定1学时。

3.公开课、示范课学时认定

每节课按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认定2、4、6、8、10学时。

4.获奖论文学时认定

由教育部门组织论文评选,荣获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认定2、4、6、8、10学时(杂志发表论文根据级别以此类推)。

5.课题学时认定

承担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课题的课题组负责人分别认定2、4、6、8、10学时,课题组成员分别认定1、2、3、4、5个学时。

6.主持讲座学时认定

主持校内或校际以上讲座的每节课认定2学时,县内、市内等以此类推。

7. 编写教材学时认定

能够编写乡土教材或其他教材,并能应用到本校或校际教学当中去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认定学时。

8. 辅导学生竞赛并获奖的学时认定

辅导学生竞赛并获得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认定2、3、4、5、6学时。

9. 担任导师的学时认定

由学校、县、市安排的导师团员,并且带有徒弟的老师,分别认定4、6、8学时。

10. 以上未考虑到的学时认定由教师所在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协商认定。

(三)其它学时认定

1. 参加国培、省培、市培等培训学时认定

参加国培、省培、市培等专项培训的,由培训单位提供学时认定单来认定学时。

2. 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专项培训每天按8学时认定学时。

二、学时认定的办法

1. 集中培训(24学时)。初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培训学时认定由教师进修学校根据学员培训的签到簿,参与录,集中讨论签名等材料给予认定。

2.远程培训(24学时)。高中教师参加省里组织的远程培训,培训学时由教师进修学校按培训单位规定的学时进行认定。

3.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先由学校根据校本研修学时规定统计好学时。教师进修学校再深入学校认真做好校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