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安监调查〔2018〕14号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治水细则》的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8:36:5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A—测定面积,m2; l—裂隙长度,m; b—裂隙宽度,m;

(四)遇岩溶时,应当观测其形态、发育情况、分布状况、充填物成分及充水状况等,并绘制岩溶素描图;

(五)遇断裂构造时,应当测定其产状、断距、断层带宽度,观测断裂带充填物成分、胶结程度及导水性等;

(六)遇褶曲时,应当观测其形态、产状及破碎情况等; (七)遇陷落柱时,应当观测陷落柱内外地层岩性与产状、裂隙与岩溶发育程度及涌水等情况,并编制卡片,绘制平面图、剖面图和素描图;

(八)遇突水点时,应当详细观测记录突水的时间、地点、出水形式,出水点层位、岩性、厚度以及围岩破坏情况等,并测定水量、水温、水质和含砂量。同时,应当观测附近出水点涌水量和观测孔水位的变化,并分析突水原因。各主要突水点应当作为动态观测点进行系统观测,并编制卡片,绘制平面图、素描图和水害影响范围预测图。

对于大中型煤矿发生300m3/h以上、小型煤矿发生60m3/h以上的突水,或者因突水造成采掘区域或矿井被淹的,应当将突水情况及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九)应当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和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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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应当分水平、分煤层、分采区设观测站进行涌水量观测,每月观测次数不得少于3次。对于涌水量较大的断裂破碎带、陷落柱,应当单独设观测站进行观测,每月观测1~3次。水质的监测每年不得少于2次,丰、枯水期各1次。涌水量出现异常、井下发生突水或者受降水影响矿井的雨季时段,观测频率应当适当增加。

对于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或者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前,一般应当每日观测1次。对溃入性涌水,在未查明突水原因前,应当每隔1~2h观测1次,以后可以适当延长观测间隔时间,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涌水量稳定后,可按井下正常观测时间观测。

当采掘工作面上方影响范围内有地表水体、富水性强的含水层,穿过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断裂带或者接近老空积水区时,应当每作业班次观测涌水情况,掌握水量变化。

对于新凿立井、斜井,垂深每延深10m,应当观测1次涌水量;揭露含水层时,即使未达规定深度,也应当在含水层的顶底板各测1次涌水量。

矿井涌水量观测可以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浮标法、流速仪法等测量方法,测量工具和仪表应当定期校验;

(十)对含水层疏水降压时,在涌水量、水压稳定前,应当每小时观测1~2次钻孔涌水量和水压;待涌水量、水压基本稳定后,按照正常观测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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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地面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第二十八条 应当根据勘探区的水文地质条件、探测地质体的地球物理特征和探测工作目的等编写地面水文地质物探设计,由煤炭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应当采用多种物探方法进行综合勘探,可以采用地震与电法相结合的勘探技术方法查明构造及其富水性。水文物探主要以电法勘探为主,宜采用直流电法、瞬变电磁法或者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等技术方法。可以采用高精度三维地震勘探查明火成岩侵入范围和断层、陷落柱等构造。

物探作业时,野外施工、资料处理和解释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施工结束后应当提交成果报告,由煤炭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批。物探成果应当与其他勘探成果相结合,相互验证。

第二十九条 水文地质钻探工程量应当根据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目的、具体任务及综合勘探的要求等确定;应当充分利用已有钻孔(井)及钻探成果,与长期水文动态观(监)测网的建设(完善)统筹考虑,形成控制地下水降落漏斗形态的水文地质剖面线。

第三十条 按照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要求,编写单孔设计,内容包括钻孔结构、套管结构、孔斜、岩芯采取、封孔止水、终孔直径、终孔层位、简易水文观测、抽水试验、地球物理测井及采样测试、封孔质量、孔口装置和测量标志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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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质钻探主要技术指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以煤层底板水害为主的矿井,其钻孔终孔深度以揭露下伏主要含水层段为原则;

(二)所有勘探钻孔均应当进行水文测井工作,配合钻探取芯划分含、隔水层,取得有关参数;

(三)主要含水层或者试验观测段采用清水钻进。遇特殊情况可以采用低固相优质泥浆钻进,并采取有效的洗孔措施;

(四)抽水试验孔试验段孔径,以满足设计的抽水量和安装抽水设备为原则;水位观测孔观测段孔径,应当满足止水和水位观测的要求;

(五)抽水试验钻孔的孔斜,应当满足选用抽水设备和水位观测仪器的工艺要求;

(六)钻孔应当取芯钻进,并进行岩芯描述。岩芯采取率:岩石,大于70%;破碎带,大于50%;黏土,大于70%;砂和砂砾层,大于30%。当采用水文物探测井,能够正确划分地层和含(隔)水层位置及厚度时,可以适当减少取芯;

(七)在钻孔分层(段)隔离止水时,通过提水、注水和水文测井等不同方法,检查止水效果,并作正式记录;不合格的,应当重新止水;

(八)除长期动态观测钻孔外,其余钻孔应当使用高标号水泥封孔,并取样检查封孔质量;

(九)水文地质钻孔应当做好简易水文地质观测,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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