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13:35: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项税的认证和抵扣。在物资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工程废旧物资的集中处置工作。

(三)各单位物资配送中心负责更新物资入、出、退库信息,进行项目成本归集;汇总整理物资出入库单据,按月提交财务部门归档;定期盘点工程物资,对结余物资进行退库、统计、分析,并及时参与平衡利库。

第十四条 审计部门负责开展工程全过程审计工作,对物资、施工、设计、监理等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对合同执行、费用列支、设计变更等工程建设管理活动进行审计,对工程结算书和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书。

第三章 规划和可研阶段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财务部门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分析测算公司投资能力,参与对电网投资规划方案的经济性比选,向公司决策机构提出投资规模建议方案,确保公司投资规模与投资能力相适应,保障公司财务状况稳健。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项目储备库,实行科学评级、动态管理,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为工程立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熟悉项目建设内容,运用财务评价方法对可研估算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成为投资备选项目。

第十七条 项目前期费支出纳入公司财务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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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策划部门应提报详细的项目前期费预算,对电网工程前期工作中发生的系统设计、土地预审、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环境影响评价等费用进行明细测算。财务部门审核后,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

(二)预算批准后,发展策划部门应在ERP系统中创建和维护前期项目信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供前期工作取得的各类支持性文件,并挂接到ERP系统中。

(三)具体支出时,根据项目前期费预算和费用支付凭证,由发展策划部门确认,提报财务部门审核后付款。项目前期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列支与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无关的费用。

(四)项目前期费挂账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发展策划部门应于每年年末结账以前,对前期费支出进行清理和核销。根据项目立项情况,批准立项的前期费支出,计入相应的工程成本;未获批准而取消的前期费支出,经批准后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第四章 设计和招标阶段的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工程设计阶段的管理工作,核实项目初设条件、掌握项目建设内容,并利用基建标准成本的数据对项目概算编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财务部门应核实项目可行性研究所取得的支持性文件,主要包括: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土地预审、环境评价、水土保持、规划选址、项目核准等项目前期所应取得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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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的可研性研究报告是开展初步设计工作的前提条件,对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通过审查、项目核准文件尚未批复、但工程建设要求较急的项目,可在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提前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尽快完成项目核准工作。

(二)财务部门应参与初设概算审查,了解、掌握概算费用构成和计算标准,并重点关注概算中变电站征地费用、变电站及线路的迁移补偿费用的计列情况,核实征地费用的计算标准是否符合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拆迁物、赔偿物的地点、规模和数量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必要时应取得数码影像等原始资料,以防止出现虚列房屋拆迁面积、虚增拆迁物赔偿数量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工程概算一经批准下达,原则上不得突破。因重大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应严格履行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第十九条 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工程招标阶段的管理工作,了解物资设备、服务的定价过程,加强合同签订及执行管理,有效发挥财务监督职能。

(一)财务部门应参与编制招标文件,参与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对财务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财务部门应参与对工程施工、物资采购、设计、监理等合同文本的会签工作,明确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结算进度等重要合同条款,并留存合同原件,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对未经财务部门审核会签的合同,不予支付;对违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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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或财务制度的事项,应拒绝支付。

(三)工程完工后,财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未完合同进行清理,保持合同执行的延续性。

第二十条 按照财务集约化管理的要求,推行工程执行概算管理。基建管理部门应以工程批复概算为基础,结合招投标结果、标准化管理等情况,编制工程执行概算,将其导入ERP系统,作为工程成本控制的重要依据。财务部门应参与工程执行概算审核工作。

第五章 资本性预算及现金预算管理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门根据年度投资计划、施工里程碑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等基础资料,分析、预测工程资金需求情况,组织编制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

(一)每年10月份,公司发展策划部、营销部、科技信息部、生产技术部、基建部分别向财务资产部提供次年分项目投资计划、施工计划的初步方案,财务资产部汇总、整理上述资料,转发到各单位财务部门,作为编制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的依据。

(二)各单位财务部门收到上述资料以后,组织本单位基建、生技等相关部门,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结合以往年度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编制分项目的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格式见附件1),于每年11月份上报公司财务资产部。

(三)公司财务资产部编制本部直管工程的年度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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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并参考基建标准成本的数据,对各单位上报预算进行审核,结合资金累计到位等信息,测算资金需求和融资规模,编制公司整体的资本性支出预算。

(四)资本性支出预算应当细化到具体项目,原则上不允许采取打包处理的方式。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根据项目投资计划和施工计划的调整情况,资本性支出预算应当进行动态衔接。

第二十二条 工程支出纳入年度预算以后,为做好资金调度工作,在实际支付时实行现金预算管理。各单位应结合施工进度、物资到货等情况,合理预计次月支出金额,提报具体项目的支出计划,经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资产部审核后,纳入公司月度现金预算。现金预算编报格式和相关要求,执行公司《现金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级财务部门对未纳入现金预算的支付申请不予支付。

第二十三条 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和月度现金预算是工程资金支出的控制性文件,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对未纳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安排资金。确需调整的,应严格履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

各单位应当增强工程支出的预算意识,提高年度预算及现金预算的准确性,财务资产部定期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对比分析,要求预算执行偏差较大的单位查明原因。

第二十四条 公司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资金由财务资产部负责筹集,实行统借统还的管理模式。工程建设资金包括项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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