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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5 4:59:1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民盛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价房地[2008]227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8.09.02 【实施日期】2008.09.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民盛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8〕227号)

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民盛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本市有关规定,你公司在津南区梨双公路南侧承建的民盛园小区160000建筑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413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建筑平方米4460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 楼 号 1 / 2

门 栋 均 价

1门 1号楼 2号楼 3号楼 4号楼 5号楼 6号楼 7号楼 8号楼 9号楼 10号楼 3922 3922 3922 3922 3868 4068 4068 4312 4312 4312 2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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