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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得失

四、总结

1994年的税制改革是一次全方位、根本性的改革,在时间上也体现了一揽子推出的特点。其改革力度之大、利益调整之深、影响范围之广,在新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从世界上看也是十分罕见的。

1994年适应市场经济机制的财政分税体制改革,使我国走向了真正意义上的财政分权之道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财税体制改革滞后,既不利于促进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政府转型,不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良性轨道,甚至会进一步固化经济社会发展中原有的结构性矛盾,产生逆向调节作用。推进科学发展,必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针对突出矛盾和问题,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协调推进。

参考文献

[1]马力宏.分税制与中央和地方关系调整[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9

[2]朱青.从国家比较视角看我国的分税制改革[J].财贸经济,2010(3).

[3]刘恩华,夏建华.我国现行分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西华师范大学学报,2007(2).

[4]贾康.我国分税制改革思路及政策安排[J].金融发展评论,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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