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1:07:1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国道323线、207线在城区西北方向为同一路段,在经过西湾镇区前分流成两个方向,一个往铁路站场方向,经过城区北部,往东接通323国道,出主城区后,往莲塘北部经过,避免
穿越镇区。
另一个方向经过西湾镇区东缘,使镇区在国道一侧发展,经过城区时也尽量使其沿一侧发展,并尽量减少支路、次干道与其连接,在两个主要干道交叉口处(光明大道、贺州大道)预留
立交用地。往东南接通八灵高速(昆汕高速)和207国道。
(3)与其他公路的衔接
至姑婆山森林公园:在城区北部,从新兴北路往北,利用现有通往姑婆山森林公园的道路全
面升级改造成为二级路。
至羊头镇:从八达路往西,经西郊南路,利用原有土路基,矿区道路接通往羊头方向道路,
道路等级为三级路。
至沙田镇:自芳林路过贺江,除沿原有道路外,新接一段至桂梧高速入城快速路,经过全立
交,再往沙田方向,道路等级为二级路。
至贺街镇:除207国道外,改造老207国道为三级路,连通莲塘和贺街之间的通道。
第三十七条 场站规划: (1)火车站场及城区段线路走向
贺州站(DK257+140)处于黄田镇区西北部,距城区八达路4200米左右。从现建成区东部通
过(贺州东DK267+400),然后跨过贺江,沿贺江西岸通往贺街。
(2)汽车客运站
在城区设置两处汽车客运站:分别为汽车客运总站,汽车客运北站。总站设置在桂梧高速入城段与南环路交叉口的西南侧,北站在火车站前东侧。总站兼顾对外、市内交通,东站主要
为市内交通。 (3)汽车货运站
在火车站西侧设置汽车货运北站,结合火车货流,物流仓储工业用地布置。
第三十八条 路网规划:
(1)路网结构
在理顺对外交通、过境交通的前提下,重点规划城市各组团间的快速联系通道、组团内部的主干道,将规划路网采用各组团自成体系、环状路网串联的结构,形成“组团串联、片区纵
横”的全市主干道的路网骨架。
(2)路网规划
配合城市用地功能结构规划,打通城市各分区间瓶颈,减少城市不同区域交通联系的相互干扰。加强主干道建设与提升改造,发挥主干道的骨架性交通功能;加密次干道,增加路网贯
通性,提高路网密度;完善支路网建设,提高可达性。
第三十九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1)交叉口设施规划
规划在市区设置2座互通式立交,预留2座互通式立交用地。分别为桂梧高速入城处立交、
八灵高速入城处立交,预留光明大道、贺州大道交叉口立交。
(2)桥梁规划
主城区规划今后新增加通行机动车的桥梁3座,分别为光明大道、创业路、西郊南路过贺江大桥;人行桥2座,分别为灵峰北路、太白南路过贺江。规划桥梁的车道数量一般应与联接
道路的车道数量相一致。 (3)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
城区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主要设置在商贸、大型公建及交通枢纽附近,服务半径中心区不大于200米,一般地区不大于300米。共设置社会公共停车场15处,面积25.5公顷。
(4)公共加油站规划
公共加油站按服务半径0.9~1.2公里设置,每处占地1200~1300㎡。加油站进出口宜设在
次干路上,并附设车辆等候加油的车道。
(5)城市广场规划
规划的城市广场结合全区主要人流集散点的分布和绿化景观要求,以及满足市民日常休闲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布置。分布在市区的车站、码头,以及行政、商业中心区等地。单个城
市广场面积规模小于2公顷。
第四十条 公共交通规划
新增公交线路5条,主要为中心城区内部线路,规划贺州市区有10条公交线路,公交线路
长度建议值为7~15公里。
第四十一条 市区道路规划管理要求
(1)经批准的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不得调整修改。 (2)道路红线内不得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3)支路不能直接与快速路相接。快速路穿过的人流集中地区,应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设置间距标准一般为城市内部500—800米,城市郊区800—1500米。局部道路两侧行人流
量较大,存在联系密切的地区,间距宜小于500米。
(4)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必须从道路红线后退2~20米,道路红线与建筑红
线之间的退让间距,只能作为道路拓宽,防灾救灾,人流疏散和沿街绿化用地。
第十二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四十二条 规划原则:
充分发挥城市园林绿地的综合功能效益,统一规划,全面安排。
均匀分布公共绿地,合理配置生产绿地与防护绿地,加强附属绿地的建设管理,全面提高城
市绿量。
在绿地系统整体布局上突出“四个结合”,即:大环境绿地与城区内中小型绿地相结合,开放型绿地与经营型绿地相结合,历史文物保护与园林绿地建设相结合,线型绿带与块状绿带
相结合。
近期建设规划与远期建设规划相结合,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充分体现山水园林城市的城市性质。 第四十三条 规划指标:
规划绿地面积806公顷,其中公共绿地522公顷,绿地率16.1%,人均绿地达到17.91㎡/
人。
第四十四条 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1)保护、利用城市绿色屏障
(2)构筑“山、水、楔”为骨架的城市风景园林绿地空间形态
(3)形成内外交融的城市绿地网络 第四十五条 绿地系统分类规划:
(1)公园绿地
综合性公园:市级公园:太白湖公园、大钟山公园;区级公园:沙田河公园、马鞍山公园。
专类公园:文化公园:灵峰公园;遗址公园:观音岩遗址公园。
街头绿地(敞开绿地):沿城区贺江支流河道两侧建设带状滨水绿地;在光明大道、贺州大道等景观性道路两侧建设街头绿地;在各组团内还分别建设有城市广场绿地,与其它零散街
头绿地匀布于城市中,共同成为城市绿地的有机组成部分。
(2)防护绿地
水体防护林:市区内的河道两岸,在除部分河道规划为公共绿地以外,设置宽10米的防护
绿地。此外,在太白湖周边规划有宽度不等的水体防护林。
道路防护绿地:沿过境高速路两侧各设50米宽的隔离绿带,沿铁路两侧各设20米宽的隔离绿带,沿城市快速路两侧各设20米宽的隔离绿带,城市主干道单边绿带宽10米,城市次干
道单边绿带宽5米。
高压走廊防护绿地:规划要求110KV的宽度为30米,应以低矮灌木及宿根花卉、草地、地
被植物为主,成片状群植。
由于贺州山体、丘陵众多,在规划中较大的丘陵地在城市建设中予以保留,并进行防护绿地
的建设以起到水土保护的作用。
(3)生产绿地
在北站组团与中心组团之间规划设置生产绿地,约124公顷。
第十三章 城市景观规划
第四十六条 景观控制目标:
立足于城区的现状环境特点,创造生态良好的山水园林城市风貌特色。
促进城市人工景观与山体、水系的有机联系,完善改造现有水系。在满足城市防洪排涝的前
提下,创造多变的水景景观。
通过宏观层次的城市设计手段,把握城市的空间格局,控制城市制高点、轮廓线,创造有地
方特色的现代城市景观。
第四十七条 景观规划原则:
(1)背山面水构筑城市主轴线
(2)“城市轴”的强化
(3)多组团、多中心的网状空间结构 第四十八条 山体景观: 分为外围山体与城区内部山体两部分。
外围山体主要由城区四周的石山山体和土山山体(丘陵)构成。为使城区有优美的背景,应对城区周围山体实施保护,严禁开山挖土、破坏山体的自然肌理,加强植被建设,丰富树种。 内部山体则分布于城区各组团之内,主要有大钟山、尖峰山、马鞍山、灵峰山、鸡心山等山体。这些山体应与城市广场、公园、街头绿地等充分结合,形成居民日常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第四十九条 水体景观:
保留市区内的沙田河、谷河、现状排水沟等河流水体和太白湖、九十九窝塘等湖泊水体,并
加强其周边的绿化建设,涵养水源,同时对其上游水源应进行保护。
沿乐业路结合原有排水渠沟通太白湖与贺江之间的联系。
第五十条 城市景观轴线:
(1)城市发展轴
城市发展轴的创造与强化,是以体现城市的“硬质景观”为主。主要沿光明大道、贺州大道、新兴路、八达路等景观大道构筑城市发展轴线,主要景观道路建筑后退红线10~20米。
(2)滨河文化休闲轴
滨河文化休闲轴主要体现城市的“软质景观”特色。主要沿贺江及其大小支流两岸的滨江、
滨河绿化景观轴线。 (3)城市绿化景观轴
由契入城区的山体、楔形绿地、快速路两侧道路隔离带、高压绿化走廊等形成城市绿化景观
轴,并成为联系城市中主要的人工及自然景观的绿色纽带。
第五十一条 城市主要景观节点
(1)城市广场
在城区规划了多处城市广场,包括贺州广场、灵峰广场、火车站前广场、片区中心商业文化
广场等。火车站前广场为交通疏散广场,其它为文化娱乐休闲广场。
(2)城市出入口
规划每个城市出入口都有大片的绿化空间,采用不同的植物配置和景观风格,配合城市雕塑、
标志物,形成各具特色的景区。
(3)标志性建筑
标志建筑主要包括城市主体功能建筑、雕塑以及主要构筑物,在城市中起着重要的标志作用。
贺州作为拥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底蕴的城市,应突出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
第十四章 旧城保护与改造规划
第五十二条 历史街区保护:
将南起贺江北岸,北至建设路南侧50米,东起老菜市,西至油行巷巷西20米的地段划为保
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