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之《第七课 维护宪法权威,当好国家公民》第二课时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 6:34:4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象山县石浦中学《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

第七课 维护宪法权威,当好国家公民

第二课时

二、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一、教学目标

1.认知

了解我国公民拥有的权利与义务,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2.情感态度观念

树立正确的公民意识、国家意识、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

3.运用

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依法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二、教材分析

1.教学重点

1).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权是人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树立人权意识也是增强公民意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成果和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共产党和我国政府治国理政的重要目标和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谐的必然要求。因此把这个内容作为本课的重点。

2).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本课的最终目标是帮助学生增强公民意识,而要树立公民意识,就必须首先建立正确的权利和义务观念。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在我国,不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公民,也不存在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公民。在教学中,必须引导学生把认真行使权利和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达成增强公民意识这一教学目标。

2.教学难点

增强公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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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节课的教学中,帮助学生了解宪法和法律中关于公民权利与义务的一些规定并不困难,但要使学生真正树立正确的权利与义务意识,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则存在着相当大的难度。因为,它不仅要求学生了解,更需要学生认同和接受。也就是说,我们通过教学,不仅要解决认知的问题,还要解决学生思想转变的问题,而思想的转变往往是心灵深处的革命,是难以实现的变革。

解决这一难点,既要教导学生正确认识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观,又要把理论联系实际,通过相关案例引起学生的思索与情感共鸣。

3.结构线索

本课时的主题是“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教材从在生活中是否应该行使公民的选举权利入手,让学生认识到公民权利与我们的生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要正确行使拥有的权利,并引导学生认识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其他权利。

同时还要教导学生认识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在依法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忘履行义务。

三、学情分析

当代的青少年维权意识很强,经常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利用新闻舆论和网站论坛等形式讨说法。但中职学生总的来看知识面比较较狭窄,思想也不够成熟,对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权利的认识也过于片面,更有少部分学生只知道维护自身权益,不去履行应尽的义务。因此,在这一课的教学中,有必要加强对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权利与义务意识。

四、教学方法

讲授法、案例分析法、讨论法。

五、教学过程

【创境激趣】 展示材料:

某中职学校的机械制造专业学生接到通知,本专业年满18周岁的同学都到学校大会堂去,参加学校所在地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活动。对此,有以下三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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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参加人大代表选举,我一定要参加。 小王:我们现在参加实习,这么紧张劳累,还参加什么人大代表选举? 小李:学校让我去,我就去,但选举什么样的人当人大代表与我关系不大。

【引思明理】

思考问题:你赞同以上哪个观点?并对上述观点进行评析。(把学生引入情境,引导学生思考)

1.增强公民意识 学生讨论回答:略。

教师总结点拨: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权是我国公民行使主人公地位的体现,不应该随便放弃。

法律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宪法确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首要的、根本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权利,是普通法律确认的其他公民权利的基础。我国宪法从第三十三条到第五十条,全面而详尽地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可分为平等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获得救济的权利等。

2.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教师:我国公民享有法律规定的多种多样的权利,我们刚才讲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也是属于人权的一部分。其中人权是人之所以为人应该享有的权得,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方面:人身人格权利(如生命权、人身安全权、人身自由权、思想自由权等);政治权利与自由(选举与被选举权、参政权、议政权、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如工作权、最低生活保障权、婚姻自由权等),人应该全面地享有这些权利。下面,我们来讨论分析一个案例。

案例1.“宿舍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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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某中职学校,为了让学生提前感受企业生活,毕业后尽快融入社会,融入工作,于是把企业文化引进校园,在进行军事化管理的同进,还对校园环境、课室和学生宿舍按企业标准进行整改。其中有两项整改内容引起学生的争议:(1)学校为了方便管理学生,方便与学生家长联系,决定在每个宿舍门口贴一张学生详细资料表,要求贴上学生大一寸相片,还要填写家庭电话和家长手机号码;(2)宿舍摆放军事化,被子要叠成广场状,床上不能摆放衣物、书本和其它物品,床底只能摆放一对白色回力鞋和一双拖鞋。为了警示学生严格按要求办事,该校教官把不合格的学生的被子和衣物扔到宿舍地面,把不合格的鞋子的鞋带剪断。有些学生不满校方和教官的行为,纷纷上论坛发贴和打电话给媒体,这就是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宿舍门事件”。

教师:同学们看了这个案例,思考两个问题:

(1)学校和教官的做法有没侵犯学生的权利?如果有侵犯的话,侵犯了学生的哪些权利呢?

(2)如果你是该校的学生,你的被子被教官扔到了地上或者你的鞋带被剪断了,你会怎么做?

学生讨论回答,老师加入讨论进行点拨:略。

教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和人民从自己的历史和国情出发,遵循《世界人权宣言》的基本原则和人权理念,学习借鉴古今中外人类文明进步成果,不断深入具体实践,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

人权普遍性的原则必须同各国国情相结合;人权是社会全体成员的权利;人权是一个权利体系,不仅包括政治权利,而且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不仅包括个人人权,还包括集体人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人权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稳定是实现人权的前提,发展是实现人权的关键,法治是实现人权的保障;人权在本质上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对话与合作是促进国际人权发展的正确途径,等等。这些人权理念在人权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

教师:中国建国以来,人权事业取得五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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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已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原则。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领域的一个突出进展是,突破了将人权视为资产阶级口号的“左”的思想束缚,确立了人权观念在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2004年以来,“尊重和保障人权”先后载入《宪法》、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这说明,促进人权事业发展已成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主题,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治国安邦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人权问题前所未有的重视,为中国人权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法律保障。

二是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年均增长速度超过9%,13亿中国人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和从温饱到小康的两次历史性跨越。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减少到2007年的1479万。人均预期寿命由1978年的68岁提高到目前的73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三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公民的个人权利和政治权利在民主与法制的轨道上得到了不断扩大和有效保障。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已达229件,国务院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约600件、地方性法规7000余件,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公民的各项权利有了坚强的法律保障。与此同时,中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强化政务公开,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公民的民主权利依法得到保障。特别是在农村实行了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基本内容的基层民主,使亿万农民获得了直接选举权利。 四是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不断改善。2006年,全国取消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结束了延续2600多年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目前,中国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两基”人口已达99%,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