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度灾害预防与处理工作计划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23:25:2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习水县盛发煤矿2012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工作计划

编制: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技术负责人:

矿长:

习水县盛发煤矿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习水县盛发煤矿

2012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工作计划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保护集体财产和资源不受损失,促进煤炭工作的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特编制我矿2012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我矿井是高瓦斯矿井,煤尘无爆炸危险,煤炭自然发火倾向为三类。为了在发生事故抢救中减少失误,掌握主动,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不必要的伤亡,我们在根据以往事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根据我矿矿井实际情况,有可能发生以下几种重大事故:

1、瓦斯爆炸事故;

2、矿井火灾事故;

3、冒顶事故;

4、透水事故;

5、运输事故;

6、供用电事故;

7、爆破材料爆炸事故。

对上述各种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是本计划的主要内容。

1、在矿井中发生瓦斯爆炸、透水、火灾和顶板大面积冒顶等各种重大灾害事故预兆及预防措施;

2、在矿井一旦发生事故后,组织灾区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灾区以及抢救人员的救灾措施;

3、处理各种事故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以及为缩小灾区范围迅速而安全地消灭灾害所必需的器材、工具的数量,使用地点、使用方法和管理办法等;

4、处理事故的组织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及其领导人的任务、职责、联系方法与顺序。

由于我矿目前处于井巷维修及技改第二阶段井下作业地点较为分散,所以不能把所有的地点都编入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因此,要求在各施工地点作业规程中,必须制定具体的灾害预防和处理措施。

各部门、各班组安全第一责任者,每季度要结合处理各种事故的有关技术资料和预防各种事故措施中的有关规程、文件,对职工进行一次《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有关内容的教育和学习,使之人人明白,做到心中有数。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救器佩戴使用的教育和训练,达到人人能熟练佩戴,起到自救防护作用。在新工人入井前,应由各班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熟悉所在工作地点的安全出口。

第二章瓦斯爆炸事故

一、预防

1、通风系统要合理,各作业地点要按规定配足风量,杜绝循环风、微风。

2、各作业班组要配备瓦斯检查员,加强对各作业地点瓦斯的检查,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杜绝瓦斯积聚,及时处理局部瓦斯积聚。

3、加强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保证两端的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矿井必须从生产技术管理上避免出现盲巷。

4、加强对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的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5、加强对爆破作业的管理,认真执行好“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6、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管理,建立合理可靠的供电系统,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风。

7、通风机和巷道内电气设备要实行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8、通风机必须保持经常运转,并有备用电机。

9、加强井口检身,严禁带烟火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下井作业人员都必须携带自救器。

二、处理

1、如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作业人员应卧倒在水沟一侧,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待救,或配带自救器进入附近巷内安全地点待救,如离进风巷近,亦可撤到其他巷内,转至地面脱险。

2、如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应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接到汇报后,要立即按重特大安全事故急救预案程序组织指挥抢救,并通知习水县救护队救援。

3、了解清楚事故情况后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4、组织抢险应首先检查、恢复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系统能正常运转,经习水县救护队探险确认后,恢复发生事故地点的通风。

5、组织抢险过程中要注意防止二次爆炸事故发生。救援人员的矿灯要保证不失爆。

三、瓦斯爆炸事故时的撤人路线

幸存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到地面

避灾路线:

工作面→掘进巷道→地面

四、通风管理

1、因故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工作面无风,安全员、瓦检员、班组长必须组织将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撤离到地面,并清点人数,严禁在井下等候。

2、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4、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