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1:15: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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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激励学生创先争优,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特制定本细则。

一、“三好学生”评选细则: (一)思想品德好:

1、热爱祖国和人民,尊敬邻里长辈和老师,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是公认的思想品德好的少年。

2、尊敬父母长辈,听从长辈正确教导,主动做家务事或自理性劳动等,是父母长辈称道的好孩子。

3、热爱学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团队的各项活动,如班队活动、学校集会等,在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认真完成好学校、班级、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如:班组干部工作、学生值日、各项检查、卫生打扫等以及临时指令性的工作。

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为B等以上。 (二)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能刻苦、努力地学习,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求知欲强。

2、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课间活动有秩序。

3、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课本作业本保持整洁。

4、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仪态端庄。

5、善于自学,对问题敢于发表不同意见,遇到问题点子多,有创新意识。

6、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各科学业成绩等级为优秀。

(三)身体好:

1、自觉、主动地上好体育与保健课、课外活动课、劳动课,遵守课堂纪律, 积极刻苦训练。

2、自觉认真地做好“两操”,在“两操”检查中无违规记载情况。

3、积极参加体育达标训练,体育达标为优秀级。 4、如被选拔为校体育集训队的,要积极、认真地参加集训,并能努力为学校争光。

5、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讲究卫生;无破坏校园卫生的违规记载,并能主动维护学校班级卫生,如拾拣地上影响卫生的废物等。

6、注意保护视力,视力不下降,身体健康。 二、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1、参评者必须是班委以上学生干部。

2、爱国、爱家、爱校,关注时事政治,热爱集体。 3、热心学校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威信和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积极配合学校、班主任敢于善于参与学校、班级管理,工作成绩显著,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干部。

4、自觉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和谐,生活情绪健康向上,且有正确的审美观点。未受过学校行政处分,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

5、学习刻苦努力、目标明确,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学有所长,勤于思考,乐于助人,善于创新,能认真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6、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内外文体活动,体育成绩及格以上者。

三、评定办法: 1、班级初定:

(1)“三好学生”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5%,条件相同者,班干部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班主任根据“三好学生” 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初拟人选,同时 填写表格,经班委会及学生代表对初选人员评议,初定后上报学校德育管理中心处。

2、学校审定:

学校根据班级及任课教师上报的评定材料、逐个进行审核、签署是否评定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意见,并向班主任通报评定结果。

四、奖励:

1、德育管理中心公布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并在校园公开栏上张榜公布。

2、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颁发奖状。

注:1、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此基础上结合班级量化考核名次确定。

2、本评选细则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学区德育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