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罐区安全运行问题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23:08:4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液氨罐区安全运行问题

1 液氨简介

液氨又称无水氨,是一种无色液体,有特殊的刺激性气味,分子式NH3,分子量17,密度0.617;沸 点-33.5 ℃;<-77.7 ℃可成为具有臭味的无色结晶。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应用广泛,为了运输及储存便利,通常将气态的氨气通过加压或冷却得到液态氨。氨易溶于水,溶于水后形成(NH)4OH的碱性溶液。氨在20 ℃水中的溶解度为34%。液氨在工业上应用广泛,而且具有腐蚀性,易挥发,所以事故发生率相当高。液氨挥发生成氨气,氨气属于有毒、易燃、易爆气体,其爆炸上限27%,下限15.5%,作业场所最高允许浓度30 mg/m3,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泄漏物质可导致中毒,对眼、黏膜或皮肤有刺激性,有烧伤危险。

2 液氨罐区安全设施及运行

罐区是液氨的集中储存区,保证它的安全运行是保证企业安全的重中之重。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液氨生产储存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及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液氨罐区的多年管理经验,液氨罐区应具备以下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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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液氨储罐应设防火堤,堤内有效容积应为最大储罐容积的60%,这样氨储罐一旦泄漏,液氨不会四处扩散,为事故的处理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围堤内有下水系统,应设雨水和生产污水两条通道,平时均处于关闭状态,个别情况下根据需要选择性打开。

2.2 液氨储罐设计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液氨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和温度计。安全阀出口应设导气管,压力和温度远传至DCS主控室。这样就可以随时掌握罐内的温度和液位,以便进行调节控制,个别压力异常情况安全阀启跳,有效防止储罐超压。关于液位计,原储罐设计采用的是浮盘式液位计,该种类型的液位计,计量精确度较高,但容易卡住而失灵,车间原有3个储罐的浮盘式液位计在投入运行后两个月内均先后被卡住而失灵,最后不得已改用差压式液位计,虽然精度差了一些,但基本能满足生产上的使用,投用10年来未发现大的误差。现场压力表,根据《冷藏库氨制冷装置安全技术规程(暂行)》中要求,氨压力表量程应不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不大于最大工作压力的3倍,精度≥2.5级。

2.3 液氨储罐安全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容积的85%,正常生产时液氨储罐应控制在较低的液位,一般控制在安全充装量的30%之内,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在储存过程中因环境温度上升膨胀、升压而导致储罐发生超压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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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室外液氨罐区应设事故喷淋水、排水等设施。这样在储罐发生大量泄漏的情况下,可以用消防水对泄漏的液氨进行吸收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排水应设两条通道,雨水系统和生产污水系统。下水时打开雨水系统的阀门,使之流入雨水系统,事故状态下打开通往生产污水系统的阀门,经环保处理合格后外排,正常情况下两者均处于关闭状态。

2.5 为防止夏季阳光暴晒造成储罐超压,球罐外壁应刷凉凉胶,以减少阳光的辐射热,降低传导热,使储罐平安度过炎热的夏季。同时,完好的管线保冷,也是保护管线必不可少的有效措施。

2.6 为确保储罐不超装,储罐液位显示应设高报,用以提醒操作人员储罐充装已到安全许可上限。为保障液位计失灵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储罐超装情况下储罐的安全,在储罐许可充装范围的液位高度设置液位开关,控制进料线上的快关阀。一旦液位达到该高度触及此开关,则联锁动作关闭来料线上的快关阀,切断进料,确保储罐安全。

2.7 液氨罐区及液氨输送泵附近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当氨气浓度接近爆炸下限的1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氨气比空气轻,有强烈的刺激气味,其爆炸极限为15.5%~27%。根据集团公司规定或参照《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中的规定,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同时相应信号应接至DCS主控室,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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