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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7年建设工程夏季安全

生产暨文明施工百日执法行动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锡建质安[2017]33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7.07.19 【实施日期】2017.07.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7年建设工程夏季安全生产暨文明施工百日执法行

动工作的通知

(锡建质安〔2017〕33号)

各市(县)、区住建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当前和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有效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可控,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的通知 》(锡安[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项整治的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夏季安全生产暨文明施工百日执法行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行动检查时间 1 / 3

2017年7月19日起

二、执法行动检查原则

检查应认真贯彻“四不两直”、“双随机”抽查原则,直接采用“安监通”的GIS模块进行导航,检查过程和结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执法行动检查重点及内容 (一)检查重点

1、建筑工地夏季施工防暑降温工作落实情况;

2、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情况;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管控情况; 4、建筑工地消防防火安全管理情况。 (二)检查内容

1、针对夏季施工的特点,重点检查施工企业梳理本市本地区可能出现的高温、大雨、洪水、强风、雷电、冰雹等不利因素影响,结合建筑施工项目特点,制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情况,检查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并抽查应急物资配备情况和一线作业人员防暑降温用品发放情况等。

2、针对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要求,按照\一必须五到位\的具体要求,突出检查参建各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管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查阅层级管理资料和方案措施现场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方面应当查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抽查抽检(超)危大分部分项工程管控情况和起重设备管理情况,重点核查施工方案与实体是否一致;文明施工、扬尘管控方面应当注重临时设施、封闭围挡、门卫制度、工地大门口及车道硬化情况、车辆进出冲洗的科学、有效性。

3、针对防火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重点检查参建各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和在建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节假日期间治安防火值班制度等各项安全 2 / 3

生产制度; 二是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必须符合规定要

求;三是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通过率和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 四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并有相应的防火措施; 五是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用电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等现象。 四、执法行动检查分组

本次检查分别成立夏季安全生产暨文明施工执法行动督查组、各片区交叉检查组。督查组成员: 组 长:包鸣;

副组长:邵崇浴、周锡良;

成 员:朱烨昕、郑向启、沈东、朱秋良 联络员:闵向林、邹冠闻; 各片区交叉检查组分组: 检查地区 江阴市 宜兴市 检查组负责人 王国琪 被检查地区联系人 陈尉华 联系人电话 1391530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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