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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中心城区教
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小大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索引号: 公开责任部门 文号 公开形式 市政府办公室 719776475-20200-2013-0399 公开日期 信息有效性 内容概述 2013-12-22 有效 安政办发〔2013〕155号 主动公开 汉滨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安康市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12 月21 日
安康市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
为充分利用和整合安康中心城区现有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提升中心城区教育承载能力,着力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和择校难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均衡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统筹中心城区教育发展为主线,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整合优化配置江南城区教育资源为重点,依据安康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和教育改革发展实际
要求,盘活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大力培育优质教育资源,缓解基础教育供需矛盾,着力构建与中心城市发展相适应、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优质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区教育持续均衡协调发展。
实施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坚持教育发展与中心城市发展相适应原则,学校布局符合城市功能,达到规模适度,布点合理,方便入学;坚持统筹规划原则,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突出社会效益;坚持扩大资源和提高质量并重原则,不断加大建设力度,提高学校标准化水平;坚持市区一体、市区共建原则,实行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坚持交叉推进、重点突破原则,逐步推进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整合任务
(一)汉滨初中和汉滨初中分校整体迁至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原安师),汉滨初中和汉滨初中分校现校址由汉滨区政府分别举办一所区级小学。江南小学改扩建为一所区级公办幼儿园。由汉滨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配合。
(二)市阳光学校在原址实施改扩建。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规划局配合。
(三)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安职中)并入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人员、编制、经费按人随事走的原则,分承担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两个类别,基础课教师由汉滨区教育部门安排,专业课教师划入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汉滨区政府和汉滨区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好中职招生工作。由市编办负责,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和汉滨区政府配合组织实施。 (四)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现校址改扩建为一所初级中学,由汉滨区政府主办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在培新街的土地和资产用于汉滨区社区建设;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砂石厂土地和资产由市公产局收回,处置收益用于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
由市财政局、市公产局负责,汉滨区政府配合组织实施。
(六)电大安康分校迁入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合署办学,挂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安康分校校牌,实行机构独立、资源共享。电大安康分校现有土地和资产由市公产局收回,处置收益全部用于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由市财政局、市公产局负责,市教育局配合组织实施。 (七)市考试管理中心、市教研室、市电教馆三个教育单位原则上在江南城区现有机关办公用房中统筹安排,或在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原卫校)解决办公用房。三个单位现有土地和资产划拨给汉滨高中,用于汉滨高中扩建。由市财政局、市公产局负责,市教育局和汉滨区政府配合组织实施。
(八)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原卫校),统一由市公产局收回。其中,育才路以南校区用于安康中学扩建,缓解安康中学的大班额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规模;育才路以北校区(骨科医院、学生宿舍楼)继续用作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教学实训基地。由市财政局、市公产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和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配合实施。
(九)安康技师学院(安康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和安康技工学校迁入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其土地和资产由市公产局收回,处置收益用于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在新校区建设期间,将安康技师学院和安康技工学校暂时迁入安康工业学校。由市人社局负责,市财政局和市公产局配合组织实施。
(十)统筹利用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政策,在摸底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根据“两改善一提高”的要求,着力改善中心城区学校校园环境和办学条件,改善教职工居住条件,全面提高中心城区办学能力和水平。按照市区分级办学的原则,由市住建局负责,汉滨区政府、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和市公产局配合组织实施。
(十一)加快推进东坝小学、江北小学、黄沟小学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区教育资源布局。由汉滨区政府负责,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