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0:38: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职业技术学院
系(部)
毕业顶岗实习手册
系部: 专业: 班级: 学号: 姓名:
系(部) 二○一 年至二○一 年
. .
**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是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必修课程.按照学院加强实践教学、凸显职业教育的要求.学院各系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相结合.执行顶岗实习。为规范我院中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特制定学生毕业顶岗实习管理条例。
一、顶岗实习单位确定
1. 实习单位为与本专业对口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业务性质与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2. 学生顶岗实习单位由各系结合本专业提前联系.要求各系结合“院外实习基地”建设.指定专兼职人员积极联系.为毕业顶岗实习打好基础。各系结合学院招生就业科联系的就业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安排学生顶岗实习。
3.学生顶岗实习单位由各系统一安排.统一组织。个别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自行联系单位者.联系好实习单位后.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申请书》.注明实习单位意见、系部意见.审批通过后汇总报教务处备案。各系应严格控制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学生数量。
二、顶岗实习手续
1. 各系结合本专业与实习单位共同商定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目标等.填写“顶岗实习计划”。学生个人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必须向系里填写“个人顶岗实习计划”。各种“顶岗实习计划”系里保存.并交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备案。各系严格落实各项实习计划执行情况.教务处督查顶岗实习中的工作纪律、实习教学质量.招生就业办督查、协调实习单位的就业安置情况。
2. 学生顶岗实习前.所在系与实习单位签订《运城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校企合作协议书》.报教务处备案.学生签订《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申请
学生毕业顶岗实习管理条例
. .
书》和《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各系在顶岗实习前必须召开“实习安全动员会”.具体部署。
3. 学生顶岗实习前.要求并组织学生自行购买至少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 4. 结合“顶岗实习计划”.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接送车辆.赴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
5. 实习完毕.各系与实习所在单位填写“实习总结与报告”,报教务处备案;各系组织学生填写“实习总结与报告”.召开实习总结交流会。
6. 学生个人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其工作岗位必须与专业相符或相近.否则顶岗实习成绩无效。
三、顶岗实习要求
1. 连续顶岗实习时间不能少于12周(以顶岗实习单位证明起止日期计算).擅离岗位未经学院同意者.按实习不合格处理。
2. 无正当理由不得自行离开实习单位。若由于顶岗实习单位单方面原因.必须上报指导教师和系(部).由指导教师与顶岗实习单位联系证实后.方可办理相关的离岗手续.并调换到新的顶岗实习单位.不允许先离岗后报告.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纪律。
3. 统一组织的顶岗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定期向所在系汇报实习动态.严格要求学生.保障实习纪律和教学效果.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4. 学生单独实习的人员.到岗后第二天报告指定指导教师;第一周内将企业的公休日时间或学生的换休时间告知指导老师.以便指导教师抽查指导;至少每周一次通过电话、QQ、短信、网上留言等多种方式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
5. 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承诺.不得参与一切违规违法犯罪活动。
6. 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生产安排.听从指导教师.虚心学习.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克服困难.认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