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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3 17:53:4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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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情的辩词法律无情的辩词.txt两个人吵架,先说对不起的人,并不是认输了,并不是原谅了。他只是比对方更珍惜这份感情。 0法律有情的辩词/法律无情的辩词 全文(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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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手的自我介绍:

(正方一辩)法律之网是有情的编织,故我方认为法律有情。

(正方二辩)中国现在正在建设和谐社会,而和谐社会正需要法律有情。 (正方三辩)依法治国,法律有情,社会才能更和平。 (正方四辩)一位不知名的圣曾说过:“法律不是无情物,化做春泥更护花。”

(反方一辩)法律无情,是手托天平的正义。 (反方二辩)法律无情,是高举利剑的威严。 (反方三辩)法律无情,是播洒人间的正义。

(反方四辩)法律无情,是蕴涵智慧的理性。故我方认为法律无情,谢谢大家!

开篇陈词

(正方一辩)谢谢主席,大家好。我方观点是法律有情。辞海说到: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法律的制定是以统治者的利益为出发点,而公正的法律是为维护社会中大多数人而制定利益的。正如胡锦涛主席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将国家之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律的本质在于永恒、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而情是指大众之情、天地之情。情是在人的社会实践中,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法律是人定的,不可避免的掺杂着人的感情因素,而且法律的内容符合人民的符合社会民众的普遍心理,人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免受非正义的侵犯。因此,我们制定的法律是有情的。法律的根本是公平公正。他关心的是每一位公民,他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他的公正公平就是博爱。这就从最大程度上保护了每一位公民,这就是法律有情最铁的证据。法国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卢梭曾说过::“当人们在大会上制定一项法律时,他们让人们所提问的,并不是赞成这个提议还是反对,而是这个提议是不是公议。”这个公议就是他们自己的意志。显而易见,大哲学家传达出的就是法律是合乎情理的、仁慈的。他不是情感的发生者却饱含情感的因素是情感的载体。也许有人会问:刑法里,坐牢、死刑是不是无情的一面?但这些并不是法律的唯一的内容,法律更多的是温情脉脉的一面:如我国母婴保健法、产品保障法、国家赔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从个人、经济、政治、社会角度对我国人民进行了保护和关爱。又比如说:法律规定,不满十八周岁以及在审判是怀孕的妇女不得判死刑、生病可以监外执行、离婚分财产时照顾困难一方等等。这一切的一切无时无刻不告诉我们法律是有情的,它展示了人文关怀的光芒。况且,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法律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它的最终目的不是惩戒罪犯,而是达到指引、评价、预测和教育的终极目标。它对罪犯的惩戒符合公平的原则、合乎情理、合乎天地之情。它查明事实, 对违法者合乎情感,合乎大众之情。在法律有序的海洋中,我们欢快的划着法律的小船,划着由法和情制成的双浆,以法为基,以情为路,驶向更加美好的地方。所以我方认为,法律有情。

(反方一辩)谢谢主席。大家好。对方一辩一片赤诚未能打动我心中的重重疑惑,有几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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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苟同之处还请教对方二辩同学:一、概念不清。对方将情定义为大众之情,天地之情。这岂不是无限的在扩大我们的辩题吗?二、对方思维混乱。对方辩友思维不清,有无情不能代替天地之情。接下来我将阐述我方观点。我方认为,法律无情。从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到现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走过了几千年的历史。而今天我们要讨论的并不是所有的法律。在这么多形形色色的法律之中,有不合时代要求的,违背社会性质的恶法。既非法之法。也有符合生产力要求的良法,才是真正的法。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保证人民利益的行为准则。而何谓无情呢,无情并不是指冷酷残忍,血腥暴力,而是指理性的推理,公正的判断。以及执法者不掺杂个人的思想感情。 首先,从法律的制定角度讲,马克思说过:“立法这不是在创造法律,而是在叙述法律。法律是一种被发现的过程而不是被创造的产物。”法是根据社会的物质规律制定的,不是凭少数人的主观意愿凭空创造。人们只能叙述法律而不是创造法律。合理的法早已存在于客观规律之中,而不随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所以决定了法律无情。

其次,法律无处不体现公平的原则。从以前的君主与庶民同罪到现在的法制社会。几千年以来,法律是行为规范的准则。只要你触犯了法的警戒线,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难道对方要让那些罪犯个个逍遥法外,不受法律的惩处吗?那现在我们还能有如此和谐的社会,恐怕大家都已人心惶惶了吧。

《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难道对方四位辩友要与宪法背道而驰吗?苦海无涯,回头是岸啊!请对方辩友拨开思想误区的迷雾,抛弃你那黑暗的理论,来到我们光明的一方吧!法律本来就是无情的啊。

最后,从法律的实施角度讲,只有法律无情,才能保证法律的公平合理;只有法律无情,才能使执法这不以个人感情的亲疏作为枉法的理由;只有法律无情,执法者才能有合理的分析,公正的判断。法律是讲证据的,因此,执法者必须排除一切对当事人主观情感的偏见。用理性用公平去执政执法。只有这样,才能用法律去惩处真凶,宏扬正义。试问一下,假如执法者都对自己的亲朋好友网开一面,那法律的公正何在?社会的安定何在?我们坚信,铁面无私,秉公无情是法律永恒的公理。正是法律的无情才使人间处处有真情;正是法律的无情,才使有情的社会正常的运行。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法律无情。

双方二辩的补充陈词

(正方二辩)首先我来回答反方一辩的问题,我们所说的情当然不是私情,更不是滥情,法律是一条准绳,是一种社会准则,它所强调的情是一种公正的情,理智的情。还有刚才反方一辩的说法未免有些偏颇,我们当然不会让所有犯罪分子都逍遥法外,我们需要用法律去感化他们,去教导他们,使他们浪子回头

好,下面我将从两个方面进行补充陈词。第一,从法律的制定上来说,法律是有情,公正的法律是为维护社会中到达多数人利益而制定的,其内容符合社会民众的普遍心理。其中蕴涵的是公正广泛的情,法律又是人权的体现,不体现人权要求的法律就不是好的法律,西周 对刑法的规定有三千条,而隋朝的严刑科律更是不计其数,这些刑重于民的恶法无一不以灭亡为下场。而唐初制定的贞观律就对这些恶法做出很大的修改,将隋律中的死罪392条改为70多条,50多条应判绞刑的罪刑也减轻处罚。正因为这部善法的存在,才有了贞观之治这样的盛世。而我国当代法律正是这样,从1988 年到2004年我国对宪法进行了四次修订。而在2004年的修正案中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以及社会保障人身权。而这在以前在宪法中都未曾提过,而这就说明我国的法律正在朝有情的方向发展。而且根据宪法制定的消费者权利保护法,教育法,环境法,珍稀动物保护法,这些法律更是从各个方面来保护人民和人民的生活环境。难道这也是法律无情的表现吗?而且,最令老百姓望而生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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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刑法在其第二条也明确规定了它的任务,其中一项便是,用刑法同一切犯罪行为做斗争,以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及公民私人财产,保护公民的民主权,人身权及其他权利。难道这也是法律无情的表现吗?第二从法律对有过之人的处理上,法律就是有情,法律的目的不在于惩治,而在于教育引导给犯案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我们看到,在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有犯罪终止的行为时,可以减轻处罚,在有自首立功的表现后,可以减轻处罚,我国更独创死缓制度,既在被判处死缓2年之内无故意犯罪即可改为无期徒刑。这些法律的制定都在最大限度内帮助失足的人重新做人,怎能不称之为有情?法律有严肃的一面,但针对的是那些死有余辜,罪大恶极的人。(时间到)

(反方二辩)对方一辩小桥流水,对方二辩大浪淘沙。但无论是微波还是怒浪都无法带走对方犯下的几点错误。首先,我方一辩强调,我方的情并不是指冷酷残忍,而是指无情是理性的判断。那么对方所谓的情是公正的情;理性的情。请问出自何处呢?我方在辞海中所查的情的定义可不包括这个解释啊!对方是不是在无限的扩大情的概念啊?

下面我将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法律的直接作用是确保社会的公正有序。但社会众生,纷纭复杂;文化水平不等,贫富差距迥异;富者一掷千金,贫者无立锥之地的情况不仅仅发生在资本主义社会。这就导致了每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不同。所以需要法律成为一种共同遵守的制度,这就决定了法律在制定的过程中必须公正理性无情。法律作为一种天下之规度、一种对客观实体的理性反映、一种衡量人类行为的工具,其价值就在于公正和公平。包拯铁面无私,断案公平;执法公正。所以世人称其为青天,其名流芳百世;为世人所敬仰,更是执法者的楷模。而那些导致国家灭亡的法,正是因为掺杂了人的感情,从而触怒了人民,那些的东西根本不能称其为法律。

再者,法律的初衷是保障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对少数违法这实施无情的法律制裁。2003年4月,吴某因自己患有胃出血便在自家的油菜地了种植罂粟,被依法追究起刑事责任。这不正体现了法律的初衷吗?虽然他并无作奸犯科之意,但他毕竟触犯了法律,依然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法律是为了惩罚而惩罚吗?显然不是的,它的惩罚是为了给人们提供安定安全的环境,从而保障正常的生活秩序。

最后,中国现在强调依法治国。法律是治国的根本,是国家能否长治久安的标准。这就决定了法律必须是理性的、公正的、也就是无情的。下面让我们再来看几个案例吧:邱氏夫妇于14年前收养弃婴邱玉儿,但邱玉儿于去年12月份死于交通意外。司机赔偿邱氏夫妇7万元死亡赔偿金。邱玉儿的亲生父母孙氏夫妇欲索要这笔赔偿金。法庭认为:邱氏夫妇的收养违法,死者邱玉儿的7万元死亡赔偿金予以反还孙氏夫妇。这不正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在单位里,李某因升职请客喝酒。工友张某酒后架车,交通意外死亡。张某的父母将李某等人告上法庭,以其未对自己的儿子劝酒;未尽照顾之责要其赔偿8千元。法庭以其没有法律依据驳回原告请求。这不正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无情吗?

法律永远是无情理性的丰碑。屹立于历史长河中,见证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天若有情天亦老,法若有情法无存啊!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法律无情。

盘问阶段

(正方三辩)情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有情理和道理,如果说法律无情的话,那么是不是说法律没有道理可讲呢?

(反方二辩)我方并没有说法律没有道理,我方所说的无情是理性的判断,这不正合情理嘛,理嘛,理性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