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20 19:38:1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调处对策
中共蓬莱市委政法委 李军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主流。但是我们必须看到,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矛盾纠纷调处难度大、激化因素多,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刑事、治安、群体性上访案件,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如何把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保证社会持续稳定,是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性工作。为深入剖析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有效发挥维稳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围绕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平安仙境”这一课题,对全市社会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和应对措施进行了调查研究,形成报告如下: 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现状及特点 (一)现状
2005年全市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138起,其中信访部门受理1000件起,司法部门受理1138起。信访部门受理的案件中信访436件,其中初访386件,联名访50件;来访564起,其中集体访183批。主要集中在企业职工求决问题、城市拆迁补偿、土地征用、涉法涉诉、农村揭干等方面。今年以来,全市由上述几个方面引发的各类问题占信访总量的70%以上。
司法部门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38起,其中民间纠纷1016起,涉法涉诉纠纷132起。“12348”法律专线共接待群众来访1631人次,电话咨询2217人次。民间纠纷中,以下几类矛盾纠纷比较突出:1、土地建房纠纷。这部分纠纷占总数的48.6%,此处的焦点难点问题是宅基地纠纷。2、劳务纠纷。近年来这类矛盾纠纷呈高速上升趋势,仅我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统计,今年共接待这类来访187起,占纠纷总数的4.8%,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工伤赔偿等方面。3、家庭婚姻纠纷。在“12348”法律专线咨询中占16.1%,因解除婚姻关系引发的家庭纠纷明显呈上升趋势。婚姻纠纷带来的财产分割、抚养儿女及单亲家庭现象、未成年违法犯罪等,都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问题。4、农村赡养纠纷。因赡养问题引起的纠纷占总数10%。5、拆迁补偿纠 纷。我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基础建设投资加大,征用土地较多,因大项目建设用地、道路拆迁补偿产生了许多矛盾纠纷,这部分纠纷占总数的11.3%。
(二)特点
全市社会矛盾纠纷主要体现出五个突出特点:
一是个人与组织、群众与干部之间的矛盾占主导地位。过去社会矛盾纠纷多为民间纠纷。即公民个人之间因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而引发的纠纷。而现在职工与企业之间、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经济合作组织之间乃至与基层政府之间的纠纷则比较突出。部分干部官僚主义严重,遇到矛盾躲避、推脱,不能正确对待问题和矛盾,而是干一天算一天,将矛盾留给下一届,久而久之,矛盾越积越多,越来越复杂,使一些本来可以及时解决的问题因拖延时间太长,群众不满意、不冷静,解决起来也就有了一定的难度。因此,不少单位、企业、村组织干群关系紧张,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二是纠纷与群众切身经济利益紧密相关,并大多数为涉法矛盾。分析今年以来纠纷反映的问题,95%以上的案件都涉及到上访人的自身利益,主要集中在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养老金、医疗保险以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债权债务、集资收费、农村揭干等方面。
三是群体性纠纷突出。在出现的矛盾纠纷中,往往是群众利益一致,要求相似,容易形成群体性纠纷。如拆迁安置、征地补偿、企业改制、集资无法偿还等关系到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的事情。这些矛盾纠纷调解难度较大,多数形成集体上访。我市今年共受理的集体访183批,案件复杂,政策规定不明晰,问题棘手,对社会的稳定的危害也较大。
四是群众非正常解决问题的增多,而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偏少。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集体访。部分上访群众抱有“法不责众、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理,认为上访的人越多,政府越重视,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动辄就组织集体上访,以此向政府施压,提出过高要求。这部分案件在企业职工求决、农村土地征用、房产证办理等涉及面较广的信访问题上表现尤为突出。二是越级访。近年来,群众的法律知识和参与意识明显加强,对自己不满的事情到镇以上部门反映,而不用村级解决,对村干部明显不信任,这就无形中加大了市、镇两级政府的工作量。从调查情况看,群众不愿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原因是对某些官司没有把握,怕花钱,而直接向政府反映则不用花钱,成本低,另外,即使赢了官司,那些法律白条也是社会不安定的一个方面。还有部分人认为政府就“怕上访”,只要上访,政府就会抓紧解决,这样比到村里、到镇里解决力度大、见效快。三是择机上访。分析今年信访案件的发生,越是各级政事、要事较多的政治敏感期,越是信访案件的多发期。一些上访群众往往选择在上级重要会议和重大节庆期间上访,以此引起各级重视,向政府施压。
五是对抗程度增加。纠纷特别是上访当事人,情绪越来越激烈,对抗的程度加剧。有的上访群众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来反映问题。比如,一些群众集体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围堵党政机关,扰乱正常办公秩序。还有一些群众采取穿打横幅、静坐等极端方式,到中央和省直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滋事丢丑,影响了蓬莱形象。
(三)原因
1、客观方面的原因:有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企业军转干部、对越参战退伍战士等方面。有发展过程中利益调整引发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拆迁、园区建设、项目推进带来的一些不稳定因素。有基层民主建设中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农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引发了一些矛盾和问题。
2、主观方面的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少数部门和单位对矛盾纠纷工作重视不够。有的认为发展是第一位,稳定是次要的;有的单位主要领导很少过问稳定工作,不了解情况,不研究办法,得过且过;还有的对本辖区、本单位的稳定工作情况不明,措施不力,一旦发生上访案件,缺乏有效的解决措施,导致群众集体访、越级访。二是工作不深入,作风漂浮。有的单位处理矛盾纠纷,抓不住要害,虽处理多次,但没有找准解决问题的关键点,导致群众反复上访;个别单位甚至要等群众越级访或重访10多次,才开始下决心解决,增加了解决问题的时间和成本。2005年,全市集体重复上访占集体上访总量的65%,充分说明部分单位和部门抓信访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到位的地方。三是思路不活、办法不多。当前,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复杂,有的部门和单位在解决问题时,习惯沿袭老办法、老思路,而不能积极想办法,出思路,创造性开展工作,导致一些比较简单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加大了问题的处理难度。四是部分单位配合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处理问题时,一些单位不是积极参与,主动配合,而是能推则推、能躲则躲,互相“踢皮球”,给案件化解造成很大的被动。 二、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基本对策
社会矛盾纠纷构成因素复杂,涉及领域广、突发性强、群体性高、极易激化,是构成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对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改革和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加大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观念。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中,调解纠纷是治标,预防纠纷才是治本。预防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强公民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通过上法制课,宣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办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活动,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平时普法教育。结合送法到企、送法下乡活动,坚持定期上法制教育课,普及《宪法》、《民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唤起公民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二是提前介入,开展法律、法规咨询。针对具体情况,提前在居民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帮助群众理解政策,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是关键。市、镇(街)两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作为维护一方平安的第一责任人,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公开接访、领导包案制度,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亲自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