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振忠律师虚拟股权激励方案的研究和设计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3:00:5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后,其比例的高低对企业绩效具有显著的影响。周建波、孙菊生(2003)的研究结果表明:成长性较高的公司,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与经营者因股权激励增加的持股数显著正相关,强制经营者持股、用年薪购买流通股以及二者混合模式的激励效果较好。

1.4 股权激励在中国的发展阶段

在我国,股权激励机制建立与兴起仅仅有十几年的时间,相关的法律法规比较欠缺,而且我国股权激励机制具有国有持股和计划经济的特点。一般按时间节点可将我国股权激励的发展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 1.4.1 试验阶段

深圳万科是我国的企业中最早引进股权激励制度的,万科早在1993年就聘请香港专业机构为其制定了比较规范的《员工股份计划规则》。该计划为其9年,分三期实施,后因政策原因只实施了一期便宣告停止[17]。

在第一个阶段,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发展是以内部职工股的形式出现的。后来由于内部职工股存在的种种问题,在1993年3月国务院作出了取消内部职工股的决定。1993年以后,公司职工股可以上市进行流通,但由于我国内部职工股上市后的大量抛售,短期内对我国股票二级市场形成了强大的冲击,同时这些抛售也伴随着一些违法的市场操纵的行为,为了稳定我国股票市场的秩序, 1998年11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文取消了公司职工股。 1.4.2 起步阶段

1997年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在它的子公司中首先推行经营者持股制度,控股上市子公司中,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业绩优秀者可持股。每年根据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从当年未分配利润中提取不同程度的奖金,并按一个合理的股价,折成等值的股权奖励给经营者。持有股票暂时只有分红和配股权,不能上市流通,一定期限后方可出售变现。对控股非上市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经营者则试行了虚拟股票(红股)的激励方式,即对经营者给予现金年薪以外的特别奖励——虚拟股票,持有虚拟股票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享受分红,但没有表决权。上海仪电控股集团是在我国比较早的探索了股权激励机制的公司之一。后来国家对虚拟股权激励进行了一些试点工程,根据试点工程取得的成功经验,1999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

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强调少数企业试行经理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可以继续进行探索[18]。 1.4.3 发展阶段

2000年后,在有了上述国家政策的支持之后,股权激励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就大范围的展开了。但由于我国体制、法律环境和具体国情的种种原因,我国大部分公司所采取的股权激励方式主要只有如下两种即:股票增值权和虚拟股票以及业绩股票激励计划(延期支付计划)。据调查,在2009年,董事和高管持有公 司股票的上市公司总数为794家,约占全部样本公司(1177家)的67.4%。其中平均每家公司全部董事高管持有股份为399497股,持股市值为4598937元[19]。

1.4 5 研究框架

本文文章共分为5部分。

第一部分为引言部分,对研究背景,研究内容和方法,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介绍,并提出了文章的和研究框架进行介绍。

第二部分为理论研究部分,对相关理论进行了研究,为下文的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研究的理论主要包括:虚拟股票期权,;虚拟股票期权制度的理论基础,;虚拟股票期权与股票期权、年薪制、期股的比较。,以及股权激励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第三部分对股权激励在中国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研究,为下文的后续研究进行作铺垫。

第四三部分对大唐电信管理层股权激励的现状及问题分析,这里采用了运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大唐电信虚拟股权激励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

第五部分对大唐电信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进行了优化设计第四部分对大唐电信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进行了优化设计。

最后得出全文的结论,并提出了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2 相关概念界定

2.1虚拟股票期权的定义

虚拟股票期权是美国20世纪9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期权激励手段。其含义是:企业给予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数量的虚拟股票,对于这些虚拟股票,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所有权,但是享有股票价格升值带来的收益,此时的收入即未来股价与当前股价的差价,并享有分红权。在持有人实现既定目标的条件下,企业在支付持有人收益时,既可以支付在金额上相当于持有人持有股票市值的现金,也可以支付等值的股票,还可以支付等值的股票与现金的组合。如果股价下跌,管理者将得不到收益。虚拟股票期权的出现有效地解决了非公开上市的企业通过股票的增值手段来达到激励雇员的效果[2]。 2.2 虚拟股票期权制度的基本要素

虚拟股票期权制度包括以下5个基本要素: 授予对象、行权价格、内部市场价格、有效期限、和授予数量。

(1)授予对象,它是指虚拟股票期权的拥有者和受益人,一般的授予对象是公司的领导层和高管。

(2)行权价格,行权价格是指虚拟股票期权的收益人在进行行权时,购买虚拟股票所要支付的价格。

(3)内部市场价格,内部市场价格一般是指股票期权的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这个价格一般可以反映企业的相关经营业绩。

(4)有效期限,有效期限是虚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期限。一般企业都将有效期限定为3-10年,超过10年的企业很少。

(5)授予数量,授予数量是指企业给予员工的虚拟股权的数量。

2.3 虚拟股票期权与股票期权、年薪制、期股的比较的特点分析

通过与股票期权、年薪制、期股进行比较,进一步阐述虚拟股票期权的特点。2.3.1虚拟股票期权与股票期权的比较 (1) 股票期权存在的缺陷

股票期权的一个缺点是股票期权的价值受股市波动的影响比较大。一般来说在业绩相同的情况下,风险和股票价格波动幅度是决定股票期权价值的风向标,

波动幅度比较大的公司的股票期权的价值要高于波动幅度比较小的公司。因此,股权激励机制在那些高成长、低股息的公司中有效性最高,而在低成长高股息的公司股权激励效果较差。

实施股票期权以后,经理人员在公司的利益壮大,他们可以通过操纵利润使公司股价上涨,从而获得收益,诱发道德风险。如果股市的投机性太强,尤其在资本市场不完善的国家,股价并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的业绩。这种情况下,可能出现两种偏差:一是股价受经理人无法控制的外界客观情况的影响而扭曲经理人的努力程度。如当整个股市处于虚假繁荣时,一些业绩平平甚至亏损的公司经理人也会因为牛市而在股票期权上获得较大的收益。二是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存在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下,经理人员会玩弄手段,抬高盈利甚至操纵股市,损害公司长期利益,增加自己收入[10]。

一般来说,虚拟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不能很好的解决。目前在我国,企业的股权激励中的股权不论是进行再发行股票,还是从二级市场上回购,都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也不符合我国上市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 ①公司留存股票受法律上的限制

我国的《公司法》第149条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公司依照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11]。这条规定实际上对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否定,首先是公司不可以拥有库存股票;其实如果公司进行股票回购必须注销。 ② 增发新股受客观条件的限制

股票来源问题可以通过发行新股的方式来解决,这种方式虽然具有这样或那样的优点,但这种方式不是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可以采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的规定,股份公司增发新股必须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且盈利水平达到一定的标准[12]。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有上市融资意愿的企业非常多,证券管理机构对己经上市公司的再增发新股的批准将有一定难度。正是由于这些客观条件的限制,通过发行新股解决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来源问题这条路走不通。 ③ 股票期权计划受批准对象和时效性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于股票发行的有关规定,股票期权计划的

批准和发行股票的核准在时间上可能不吻合[13]。一般来说,企业在股票期权授予时如果符合发行新股的条件,这不能保证企业在股票期权被行权时仍然符合我国发行新股的条件,这使得股票期权的行权人能否行权获得股票成为悬案。

另一方面,股票期权的行权人的行权行为一般来说是随机的,不可能行权人在每次行权时,都要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在操作上也是不现实的。 ④回购公司股票受现金流量的限制

如果企业进行股票期权行权时,相关股票来源如果采用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形式,这会受到我国的《公司法》限制。即便是在未来法律上的障碍得到消除,回购公司股票也将受公司现金流的限制。当今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资金紧张,尽管上市公司在现金流控制方面会比其他公司好些,但上市公司也同样需要满足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需要、生产经营的需要和现金分红的需要。如果上市公司动用大量的现金去回购股票,这会大大提高股票期权的计划成本,这样会使很大一部分上市公司心存顾虑而望而却步。

(2) 虚拟股票期权相对于股票期权的比较优势

虚拟股票期权不同于股票期权,主要表现在实施形式上,具体的不同之处以及优点在以下几个方面[14]:

①在激励效果上,虚拟股票期权的价格在所在企业内部的各项财务指标计算所得,它可以综合反映企业家高管的真实劳动成果。在虚拟股票期权中引入的行业增长率等指标只是作为参考依据不起主要作用。虚拟股票期权不受股票市场中整个行业和个别企业的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这可以避免个人操纵股市和股票价格和真实价格脱离的情况;这也避免了个人的短期行为,使虚拟股权可以真实地反映企业家所创造的成绩,激励企业家通过诚实的劳动和优秀的业绩获取报酬。 ② 在交易方式上,股票期权在实际操作中履约和股票交易必须通过股票市场,而对于股票发行,《公司法》有严格规定,它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出售、转让本公司股票[10]。虚拟股票期权的履约和交易不通过实际的股票市场,它是以企业家或管理者的名义在企业内部登记,企业家或管理者购入或卖出股票时,仅在所在企业内部通过登记的形式进行。虚拟股票期权与市场挂钩的只是作为衡量指标之一的股票价格。

③ 在股票来源问题上,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有两个:或是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