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3 5:24:2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2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重点难点考点知识点
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义务的决定,这是依法行政和合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应遵循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安全生产执法的原则是指执法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我国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趋势是安全生产标准法律化。
安全生产法体现了人身安全、预防为主、权责一致、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规定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责任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下列27种:
1、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命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3、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4、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5、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6、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7、生产经营单位的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8、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9、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10、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11、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12、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3、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14、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1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16、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
17、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18、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19、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