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管理考核及绩效补贴发放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15 9:17:4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中共xxxxxxxxxxxxxxxxxxxx 关于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发放管理的

实施办法

根据xxx市委组织部、xxx财政局、审计局《关于落实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的通知》精神,为了切实建立和落实农村干部“两年一度”激励保障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加强农村干部的管理考核,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结合我街道办实际,制定村级干部基础职务补贴管理发放办法如下: 一、实行农村干部目标责任管理

全面推行农村干部目标责任管理。由组织部和街道党工委按照推行“两年一度”机制的要求,制定农村干部任期职责目标,建立规范的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初由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分别与村“两委”签定《目标责任书》。职责目标包括落实农村政策、信访稳定、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组织建设、财务管理、县乡安排的其他工作等内容。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个人述职、民主测评,把村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特别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报酬挂钩,使村干部既有动力,又有压力。

二、发放补贴的范围和标准

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发放范围是经选举产生、编制内考核完成职责目标的在任的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包括村

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其他村“两委”干部。要严格核定村干部职数。人口在1500人(含1500人)以下的行政村配备3-4人, 1500人以上的村不超过5人。超职数村干部补贴由乡村两级自筹解决。乡村两级要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利用三年时间,将超职数村干部予以消化。

对拟纳入补贴发放范围的村干部实行公示制,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避免用人失察失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由乡镇党委负责将拟纳入补贴范围的村干名单在各村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公示人选的同时,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并指定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分类处理。经查实存在严重问题的,一概不能纳入补贴范围;对群众无反映和所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使用的,按程序报组织部门审核后纳入补贴范围;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暂缓纳入,并作进一步调查。

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基础职务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乡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统计部门核定数据),我区2015年补贴标准为8311元。书记、主任“一人兼”的,按村党组织书记基础职务补贴的150%给予补贴,其他村干部按村党组织书记基础职务补贴的50%给予补贴。新标准统一从2015年 1月份执行。区街道办干部兼任村干部的,不再纳入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范围。

三、管理发放办法

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实行集中统一发放,财政局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村干部补贴发放专门账户,并为每名村干部建立个人银行账户,以工资卡(存折)形式发放补贴。村干部“工资卡”由县委组织部核准,街道党工委具体管理,并经街道党工委书记签字同意后发放到个人手中。

每年初街道党工委向县委组织部提供上年度完成责任目标考核称职以上享受基础职务补贴的村干部名册,区委组织部审核后,由财政局依据干部名册和补贴标准,于每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代理银行,发放到个人账户。每月发放补贴前,村干部名册要经街道党工委书记审核并签字同意后,由财政部门拨款发放。村干部发生变化时,街道党工委要及时报告区委组织部,组织部汇总审核后,通知财政局更新干部信息。

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分为定额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其中,定额补贴占基础职务补贴的60%,按月发放;绩效补贴占基础职务补贴的40%,半年发放一次。每年6月和12月底由街道党工委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村干部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履职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凡完成目标任务、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较高的,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后,由财政部门兑现绩效补贴。村干部任职期间在本村工作当月不满22天的,缓发或停发基础职务补贴。

四、加强监督考核

街道党工委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加强农村干部的培养培训和考核指导,提高素质和履职能力,督促责任目标的落实,建立考核档案。农村“两委”班子成员要加强团结,同心同德,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维护农村稳定,带领群众致富,推动农村改革和发展。任职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因工作失误给区、街道办造成严重影响的以及不能完成责任目标、闹不团结的村干部,由街道党工委视情节给予缓发、停发职务补贴处理,报区委组织部批准后执行。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审计,严禁挤占、挪用、拖欠及虚报、冒领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对于违规部门或人员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并按违反财经纪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