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学生会部门考核及评优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6 11:51: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会部门考核及评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使学生会各部顺利有效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部成员的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凝聚力,形成相互促进的竞争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优秀部门评比在校学生会八个部门——办公室、学习部、宣传部、人力资源部、校园文化部、外联部、女生部、报社展开。此项考核评比的主要负责部门为人力资源部,主席团兼顾审查考核。

第二条 以月为周期进行考核评比,每月考核一次,学期末进行综合评比,学年末进行综合评比。人力资源部和主席团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情况,严格依据学生会优秀部门的评比条例,对各部门进行严格的考核,各部门之间互相监督。学期末和学年末,部门考核将评选出三个“优秀部门”。经审定,将分别给予表彰。

第三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两学期分别核算,以两学期的平均分作为部门最后的年度考核成绩。

第二章 考核细则

一、例会与考勤(20分) (一)例会(10分)

1、校学生会部长例会,无故迟到扣相关部门1分/人次,无故旷会扣相关部门2分/人次。凡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部长,须在会议前向校学生会主席请假,并填好请假条,交给人力资源部做好相应记录。

2、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要求相关成员参加的,有事者需提前向活动负责人请假,并填写好请假条,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对于无故迟到者扣相关部门1分/人次,无故旷者扣相关部门2分/人次。

(二)值班(10分)

1、值班部门应保证值班当天有干事在校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办公室监督值班情况。若出现问题,应由当日值班部门承担责任,并扣相关部门1分/人次。

2、值班部门须在交接班时打扫好办公室卫生,接待来访客人,处理日常事务,并做好事件记录。如事件属于其他某个部门的管辖范围,应将此事件及时通知该部门负责人,如无法明确可以处理此事件的部门或者事件无法处理,应及时将此事件上报。违规者扣相关部门1分/人次。

3、各部人员工作时应注意仪表,不能出现穿背心、穿超短裙、拖鞋等衣着不整齐的现象,要做到举止大方、礼貌待客,并注意正确佩戴工作证,由办公室来检查监督。违规者扣相关

部门1分/人次。

4、值班时,应自觉爱护公共财务,保持办公室卫生,严禁私自动用办公用品,乱扔废弃物。违规者扣相关部门1分/人次。

二、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20分)

(一)各部门在学期初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经主席团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并交由人力资源部备份存档。缺交扣相关部门5分。

(二)各部门在每月的第一周对上一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上交主席团审阅,通过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缺交扣相关部门5分。

(三)各部门在每学期末、学年末应对本学期、本学年工作进行总结,经主席团审阅通过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缺交扣相关部门5分。

三、部门特色建设考核(10分)

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条例,包括部门职能、干事培训及干事考核等内容。学期末仍然没有内部管理条例的部门扣3分。

各部门必须注意学生干部的自律,提高学生干部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对于各部门干事出现违纪情况扣部门0.5分/人次,部长或副部长出现违纪情况扣本部门1分/人次。

四、物品管理考核(10分)

所有物品的领取、借还需按规定进行操作,可得全分。如有一次借出归还或者领取,不符合规定,最高可扣0.5分;一次借出物品损坏或遗失事件最高扣1分。

如若办公室或其它提供物品的部门供给不及时或在主席团备份不及时,主席团视情况在学期末评定中最高扣5分。

注:此项采取上限扣分制,10分扣完为止。 五、精神风貌考核(10分)

(一)学生会本部门应加强与兄弟部门的团结与合作,不搞小帮派主义,服从组织安排,不谋私利。如在以上方面造成影响的,给予当事人一定处罚,对其所在部门以减分处理。

(二)部门人员注重个人卫生修养,不在工作场合穿背心或拖鞋等不适合学生会干部的着装以及其它有损学生干部形象的行为。如有此类现象出现,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三)学生会成员应工作谦逊礼貌,对人态度诚恳,一心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如出现反例,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另扣除该部门相应考核分。

(四)如出现被投诉事件超过2次,经调查属实后,该部门取消评优资格。

六、学生会工作关注程度考核(5分)

被考核部门对学生会建设有开拓性建议或意见的,给予适当奖励。

七、财务(5分)

账目清晰(1分),发票、支票、清单等报销凭证规范(2分),按时交账报销(2分)。由办公室检查监督。

八、材料报送考核(10分)

(一)各部门须在每月7日之前将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计划交与人力资源部,拖欠一天扣0.5分,拖欠三天则取消该部门本学期的评优资格。

(二)各部门须在每周星期日例会后将上周工作总结及本周工作计划在部内例会上进行总结和安排,逾期将扣1分。

(三)其他材料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拖欠扣1分。 九、评价考核(10分) (一)部门自评

学期末,各部门要以书面或用电子版的形式上交自评材料,内容包括本学期部门建设、工作开展及思想汇报,由主席团进行审阅与评价。

(二)主席团评价

学期末由主席团对各部门本学期的工作进行整体的评价并打分。主席团应写出对各部门一学期的工作评语,指出该部门工作中的优点与存在的不足,并反馈给该部门。

第三章 附则

一、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常规考核与人力资源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自评、他评与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