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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28 23:57:0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施工图设计中常见问题

一.

图纸表达:

1. 图纸不满足甲方的深度要求,漏项较多,如缺出入口钢结构雨棚、室外坡道顶棚等。 2. 图纸不满足甲方的技术标准及部品标准,如构造做法标准、门窗标准、栏杆标准、空调位标准、电梯标准等。

3. 住宅小区的不同楼号建筑标准不一致,如构造做法、门窗立面、节能设计等。 4. 内外墙上应予留的洞口水平和竖向定位不全,留洞没有和结构、水暖、电气专业、人防专业图核对,出现漏留、冲突现象。

5. 地下室平面轴网应与地上建筑物轴网有明确的对应关系,地下室平面中应标注与地上建筑物轴网的相对关系尺寸。

6. 总平面中应标注地下室外轮廓线,并在四角处标注轴线、号,轴线交点处标注坐标,保证出图前总图和单体建筑形成统一整体,避免因设计过程中地上地下单体的局部变动,而总平面未跟踪变动导致的不对照。

7. 设计人员提供的审核校对图普遍对设计说明和总平面位置图不重视,甚至不提供总平面位置图。 二.

防火设计:

1.没有结合不同的功能分区进行防火分区划分。 2.防火墙上的门洞没有设置甲级防火门。

3.防火分区两侧的门窗洞口防火间距不足时,没有相应防火分隔措施。 4.上下层之间门窗洞口防火间距不足时,没有相应防火分隔措施。

5.楼梯间及前室与相邻部位门窗洞口防火间距不足时,没有相应防火分隔措施。 6.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的房门及外窗洞口没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7. 不同的功能分区在一层共用出入口,如住宅配套用房与住宅、商业与住宅等。 8. 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理解:

1) 地面上无人员进入的机械停车库,可以理解为停车场,停车场的定义是停车的露天场地

或构筑物,很明显它是用于停车的构筑物。这样它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最少为6米。 2) 对于敞开式汽车库,要注意是指多个防火分区都要达到定义的要求,如对于平面尺度很

大的,有可能个别防火分区不直接对外通风,这样就不能认定它是敞开的。 3) 新规范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分类增加了面积控制项,是车位和面积的双控,不

要试图少计算车位规避汽车疏散坡道不够的手法。

4) 防火规范中计算汽车疏散口的数量時,单车道即可。但是建通评价是按双车道计算的,

单车道只能算半个。

9. 附在主楼边的非机动车坡道当做车库人员疏散出口,消防审查提出非机动车坡道不能作为车库疏散出口,原因是非机动车坡道使用情况复杂,当做车库人员疏散出口不安全; 10. 不超过54米住宅,每单元做防烟楼梯间了,户门没有开向前室,没有做乙级防火门,消防审查提出要求户门做乙级防火门,按5.5.26条;

11 住宅地下室储藏室没有做乙级防火门,消防审查提出不符合防火规范6.2.3-4条; 12. 审核发现27~54m住宅,两个单元不同层数,屋面没有连通,不符合防火规范5.5.26条;

13. 有些功能的房间不能与其它功能合用疏散楼梯,如: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4.4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活动用房、儿童游乐厅,应独立建造,确需设置在其它民用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疏散出口和疏散楼梯;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4.7条:剧场、电影院、礼堂宜设置在独立建筑内,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2h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至少一部独立楼梯;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4.10条:住宅建筑与其它功能建筑合建时,多层应采用2h无门窗洞口隔墙和1.5h楼板完全分隔,高层应采用无门窗洞口防火墙和2.0h楼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

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4.11条:住宅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2h无门窗洞口隔墙和1.5h楼板完全分隔,住宅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4.12条: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确需贴邻民用建筑布置时,应采用防火墙与所贴邻的建筑分隔,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确需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锅炉房、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均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6)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5.0.3条:综合楼内的办公部分的疏散出入口不应与同一楼内对外的商场、营业厅、娱乐、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出入口共用;

7)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6.1.2条:当电影院建在综合建筑内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

8)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8.1.12条:当剧场建筑与其他建筑合建或毗连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 以防火墙隔开,并不得开门窗洞;当设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上下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9)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3.1.4条:图书馆宜独立建造。当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必须满足图书馆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并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

10)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5.1.4条:除为综合建筑配套服务且建筑面积小于1000㎡的商

店外,综合型建筑的商店部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建筑的其他部分隔开;商店部分的安全出口必须与建筑的其他部分隔开;

11)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7.0.3条:交通客运站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单独划分防火分区;

12)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7.1.2条:铁路旅客车站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单独划分防火分区;

13)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3.3.3条:当旅馆建筑与其他建筑共建在同一基地内或同一建筑内时,应满足旅馆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旅馆建筑部分应单独分区,客人使用的主要出入口宜独立设置;

14) 综合医院、中小学校、体育建筑、超过3班的幼儿园等都需要单独的基地,医院的配套住宅也不能布置在医院基地内;像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大、中型馆应独立建造,小型馆若与其它建筑合建,必须满足环境和使用功能要求,并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

14. 多层和高层公共建筑应设计消防救援窗口位置,并应符合防火规范7.2.5条,有些小型公建漏设计;

1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7.2.1 高层建筑应至少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 16. 住宅建筑的阳台消防队也要求满足窗槛墙1.2 m的要求。

17. 多单元住宅建筑注明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否则要求单元间窗间墙2.0m。 18. 郑州市消防队要求车库可借用住宅楼楼梯但不能借用自行车坡道做安全出口。 1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4.11条商业网点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大于22米时,应增设喷淋并提醒设备专业注意。

20. 沿街连续设置商业网点,分主楼出图时,消防支队要求商业网点也应划分防火分区。 21. 建筑高度大于27米,但不大于54米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设置一部楼梯且直通屋面,对于没有直接开向前室,通过走道和乙级防火门分隔开的住户,审图要求户门也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22. 住宅一层二层设置商业网点和通廊式社区用房或物业用房时,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4.10条的要求,一层二层按照公共建筑进行消防设计,当单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时,消防队要求应设置喷淋。 三.

节能与绿建:

1. 围护结构节能设计存在漏项,与图纸情况不完全相符。

2. 图纸(含节能设计说明、节能设计表、构造做法表、墙身大样、节能部位示意图)、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