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4 2:28: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 50694-2011)

第一节 总则

1.0.1 为了防范酒厂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白酒、葡萄酒、白兰地、黄酒、啤酒等酒厂和食用酒精厂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防火设计,不适用于酒厂自然洞酒库的防火设计。

1.0.3 酒厂的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酒厂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术语

2.0.1 酒厂 alcoholic beverages factory

生产饮料酒的工厂。包括生产白酒、葡萄酒、白兰地酒、黄酒和啤酒等各类饮料酒的工厂,主要有原料库、原料粉碎车间、酿酒车间、酒库、勾兑车间、灌装包装车间、成品库等生产、储存设施。

2.0.2 酒精度 alcohol percentage 乙醇在饮料酒中的体积百分比。

2.0.3 酒库 alcoholic beverages warehouse

采用陶坛、橡木桶或金属储罐等容器存放饮料酒的室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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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人工洞白酒库 man-made cave Chinese spirits depot 在人工开外洞内采用陶坛等陶制容器储存白酒的场所。

2.0.5 半敞开式酒库 semi-enclosed alcoholic beverages warehouse

设有屋顶,外围护封闭式墙体面积不超过该建筑外围护墙体外表面面积1/2的酒库。

2.0.6 储罐区 tank farm

由一个或多个储罐组成的露天储存场所。 2.0.7 常储量 steady reserves

酒厂保持相对稳定的储酒量,一般为酒库、储罐区和成品库的储存容量之和。

第三章 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和防火分区

3.0.1 酒厂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应符合表3.0.1的规定。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表3.0.1 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的最低耐火

等级

火灾危险性分类 最低耐火等级 白酒厂、葡萄酒其他建食用酒厂、白兰黄酒厂 啤酒厂 (构)筑精厂 地酒厂 物 液态法酿酒车间、酒精蒸馏塔、勾兑车白兰地蒸馏车间、白兰地勾兑车间、白采用槽烧白酒、高粱酒等代替酿造用燃气调压站、乙炔间 甲 二级 — - 2 - / 36学习交流文档

火灾危险性分类 白酒厂、最低耐食用酒火等级 精厂 间、灌装车间、酒泵房;酒精度大于或等于38度的白酒库、人工冻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 葡萄酒其他建厂、白兰黄酒厂 啤酒厂 (构)筑地酒厂 物 兰地酒水的发泵房;白酵车间 兰地陈酿库 乙 二级 粮食筒仓的工作塔、制酒原料粉碎车间、 白兰地灌装车间、葡萄酒灌装车间、葡萄酒泵房;葡萄酒陈酿库、葡萄酒储罐区 白兰地包装车间;白兰地成品库 粮食筒仓的工作塔、制曲原料粉碎车间、压榨车间、煎酒车间、灌装车间;储罐区 粮食筒仓的工作塔、大氨压缩麦清选机房 车间、麦芽粉碎车间 丙 二级 固态制曲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粮食仓库 原料筛选车间、粮食仓制曲车库 间;粮食仓库 自备发电机房;包装材料库、塑料瓶库 丁 三级 蒸煮、糖原料分制酒母大麦浸排水、污化、发酵选、破碎车间,原渍车间、水泵房,- 3 - / 36学习交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