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证券经纪业务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4 9:26:0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掌握委托指令的内容; 熟悉证券委托的形式; 掌握委托受理的手续和过程; 掌握委托执行的申报原则和申报方式; 熟悉委托指令撤销的条件和程序。

委托买卖是指证券经纪商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中收取佣金的交易行为。委托买卖是证券经纪商的主要业务。 一、委托指令与委托形式 (一)委托指令 1.证券账号 2.日期

3.品种(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全称、简称、代码) 4.买卖方向 5.数量

可分为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

整数委托是指买卖证券的数量为一个交易单位或交易单位的整数倍。一个交易单位俗称“1手”。 零数委托是指委托证券经纪商买卖证券时,买进或卖出的证券不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1个交易单位。 我国只在卖出证券时才有零数委托。

【例10·判断题】目前,我国只在卖出证券时才有零数委托。( ) [答疑编号911020201] 【答案】正确 6.价格

(1)一般分为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

1)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向证券经纪商发出买卖某种证券的委托指令时,要求证券经纪商按证券交易所内当时的市场价格买进或卖出证券。

优点是:没有价格上的限制,证券经纪商执行委托指令比较容易,成交迅速且成交率高。缺点是:只有在委托执行后才知道实际的执行价格。

2)限价委托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比限定价格更有利的价格买卖证券,即必须以限价或低于限价买进证券,以限价或高于限价卖出证券。

优点是:股票可以使投资者实现预期的价格或更有利的价格成交,有利于投资者实现预期投资计划,谋求最大利益。缺点是:限价委托成交速度慢,有时甚至无法成交。

另外,我国证券交易所还规定,不同证券的交易采用不同的计价单位。股票为“每股价格”,基金为“每份基金价格”,权证为“每份权证价格”,债券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债券质押式回购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债券买断式回购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到期购回价格”。 (2)债券报价

债券计息的原则:算头不算尾(重点把握)

全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净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在净价交易的情况下,成交价格与债券的应计利息是分解的,价格随行就市,应计利息则根据票面利率按天计算。 目前,从2002年3月25日开始,国债交易率先采用净价交易。 应计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

债券交易计息原则是“算头不算尾”,即“起息日”当天计算利息,“到期日”当天不计算利息。交易日挂牌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是包括“交易日”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若债券持有到期,则应计利息额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当日)的应计利息额。

【教材例题】某国债面值为100元,票面利率为5%,起息日是8月5日,交易日是12月18日,则已计息天数是136天。交易日挂牌显示的应计利息额为: 应计利息额=100×5%÷365×136=1.86元 [答疑编号911020202]

注意:上交所和深交所公司债券的现货交易也采用净价交易原则。

在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方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A股、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基金、权证交易为0.001元人民币,B股交易为0.001美元,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为0.005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A股、债券、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基金交易为0.001元人民币,B股交易为0.01港元。另外,根据需要,证券交易所可调整。 7.时间 8.有效期

委托指令有效期一般有当日有效与约定日有效两种。 我国现行规定的委托期为当日有效。 9.签名 10.其他内容

【例11·多选题】委托的基本要素包括( )。 A.证券账号 B.证券品种 C.委托价格 D.委托数量 [答疑编号911020203] 【答案】ABCD

【例12·多选题】采用限价委托方式要求经纪商必须帮助投资者以( )。 A.限价卖出证券 B.高于限价卖出证券 C.低于限价卖出证券 D.限价买入证券 [答疑编号911020204] 【答案】ABD (二)委托形式 柜台委托和非柜台委托 1.柜台委托

委托人亲自或由其代理人到证券营业部交易柜台委托。 2.非柜台委托

主要有电话委托、自助终端委托、网上委托、传真委托和函电委托 二、委托受理

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才能接受委托 (一)验证

验证主要对证券委托买卖的合法性和同一性进行审查。 同一性审查是指委托人、证件与委托单之间一致性的审查。

【例13·单选题】证券经纪商接受客户委托时必须进行委托人、证件与( )的一致性审查。 A.委托资金 B.代理人 C.经纪商 D.委托单 [答疑编号911020205] 【答案】D (二)审单

审单主要是审查委托单的合法性及一致性。

(三)验证资金及证券

投资者买入时要有足够资金,卖出时要有足够证券。

新增:如果客户采用自助委托方式,则当其输入相关账号和正确密码后,即视同确认了身份。证券经纪商的电脑系统还自动检测客户的证券买卖申报数量和价格等是否符合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三、委托执行 (一)申报原则

申报:证券营业部将客户委托传送至证券交易所撮合主机,称为申报或报盘。 原则:时间优先、客户优先 。

时间优先是指证券营业部应按受托时间的先后次序为委托人申报。客户优先是指当证券公司自营买卖申报与客户委托买卖申报在时间上相冲突时,应让客户委托买卖优先申报。

注意:证券公司同时接受两个以上委托人买进委托与卖出委托且种类、数量、价格相同时,不得自行对冲完成交易,应该向交易所申报竞价 (二)申报方式

1.有形席位申报(需要场内交易员输入) 2.无形席位申报(无需场内交易员输入)

注意:境外投资者买卖B股,必须通过境外的证券代理商进行。 (三)申报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规定,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和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证券交易所市场休市。另外,根据市场发展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时间。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关于申报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接受会员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每个交易日9:20~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上海证券交易额所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则规定,接受会员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11:30、13:00~15:00。每个交易日9:20~9:25、14:57~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每个交易日9:25~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另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时,都可以调整接受申报时间。 四、委托撤销 (一)撤单的条件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委托人有权变更和撤销委托。一旦成交后,买卖即告成立,成交部分不得撤销。 (二)撤单的程序

对委托人撤消的委托,证券营业部须及时将冻结的资金或证券解冻。 第四节 竞价与成交 主要考点:

掌握证券交易的竞价原则和竞价方式;熟悉竞价的结果;熟悉证券买卖中交易费用的种类;掌握各类交易费用的含义和收费标准。 一、竞价原则

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一)价格优先

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二)时间优先

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教材例题】有甲、乙、丙、乙投资者四人,均申报卖出X股票,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分别为:甲的卖出价10.70元,时间13:35;乙的卖出价格10.40元,时间13:40;丙的卖出价10.75元,时间13:25;丁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是13:38。那么这四位投资者交易的优先顺序为:丁、乙、甲、丙。

[答疑编号911020206] 【例14·判断题】证券交易所内证券交易的竞价原则是( )。 A.时间优先,客户优先 B.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C.数量优先 D.市价优先 [答疑编号911020207] 【答案】B 二、竞价方式 方式: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一)集合竞价 1.概念 集合竞价,是指对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2.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如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上海证券交易所则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集中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教材例题】某股票当日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价格和数量情况如表2-4所示,该股票上日收盘价为10.13元,该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当日开盘价及成交量分别是多少?如果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开盘及成立量分别是多少? [答疑编号911020208] 【答案】 表2-4 某股票某日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价格和数量 买入数量(手) - - 150 150 200 300 500 600 300 价格(元) 10.50 10.40 10.30 10.20 10.10 10.00 9.90 9.80 9.70 卖出数量(手) 100 200 300 500 200 100 - - - 表2-5 各价位累计买卖数量及最大可成交量 累计买入数量(手) 价格(元) 累计卖出数量(手) 最大可成交量(手) - - 150 300 500 800 1300 1900 2200 10.50 10.40 10.30 10.20 10.10 10.00 9.90 9.80 9.70 1400 1300 1100 800 300 100 - - - 0 0 150 300 300 100 0 0 0 由上表可见,符号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原则的价格有两个:10.20元和10.10元。上交所的开盘价为这两个价格的中间价10.15元,深交所的开盘价取离上日收市价(10.13)最近的价位10.10元。 【例15·判断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如果满足集合竞价价格决定条件的价位最后有多个,则选择离上日收盘价最近的价位。() [答疑编号911020209] 【答案】正确 (二)连续竞价 1.概念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按照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另外,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未来成立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连续竞价。深圳证券交易所还规定,连续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收盘集合竞价。 2.成交价格确定原则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教材例题】某股票即时揭示的卖出申报价和数量分别为15.60元和1000股、15.50元和800股、15.35元和100股,即时揭示的买入申报价和数量分别为15.25元和500股、15.20元和1000股、15.15元和800股。若此时该股票有一笔买入申报进入交易系统,价格为15.50元,数量为600股,则应以15.35元成交100股、15.50元成交500股。 [答疑编号911020210] 3.实行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1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都为5%。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中小企业股票,连续竞价期间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有效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中小企业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格上下3%。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连续竞价开始时有效竞价范围调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 4.不实行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掌握) (1)我国证券交易所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