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3 3:33:3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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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 及船体颜色标识检验指南
(征求意见稿)
1 一般要求
1.1 根据《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及《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旨在规定船舶载重线标志、水尺和主船体外表面的颜色检验要求,以易于识别船舶装载情况,防止超载,并便于船上人员、海事安全监督人员检查。
1.3 本指南适用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海船和河船。
1.4 除另有明文规定者外,本指南适用于2011年1月1日及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同等建造阶段的船舶。对于2011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应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以后的第1次坞内检验满足本指南的要求。
2 载重线标志的勘划
2.1载重线标志的勘划应在船舶检验机构批准船舶干舷的基础上实施,并满足现行法规的要求。
2.1 海船载重线标志、线段以及甲板线的式样及尺寸规定如图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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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海船甲板线和载重线标志(右舷)
2.2 内河船舶载重线标志、线段以及甲板线的式样及尺寸规定如图2.2所示。
图2.2 内河船舶甲板线和载重线标志
2.4 海船载重线标志及其勘划位置应按照《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3篇第1章第4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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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内河船舶载重线标志及其勘划位置应按照《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4篇第2章的规定。
2.6 当由中国船级社勘划载重线时,则用CS以代替ZC。 3 水尺的勘划
3.1 水尺标志由水尺刻度线和水尺数字组成。
3.2 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水尺标志正投影的式样如图3.2所示。
图3.2
水尺标志说明如下:
(1)水尺刻度线由垂直线段(首、尾处可采用斜线线段)和水平线段组成。垂直线段(斜线线段)的宽度为20mm;从垂直线段每隔180mm引出高20mm水平线段(两个相邻水平线段之间相距180mm),水平线段的长度有80mm(简称水平线段)和40mm(简称短水平线段)两种,每隔980mm设一条长水平线段(两条长水平线段的下缘之间相距1000mm),其余为短水平线段。长水平线段的下缘为以1.0m为倍数的吃水值。从垂直线段引出水平线段的方向为水尺刻度线的槽口方向,水尺刻度槽口方向由水尺标志勘划的位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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