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门听课制度1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8:40:0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隆广中心小学推门听课制度

为了推进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真实地了解教师课堂教学现状,切实把握课堂教学的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师的上课行为,杜绝教师课堂教学的随意性,更好地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提高教师专业成长。经学校研究,特制订本推门听课制度。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推门听课领导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管理、听课考核。 组 长:陈朝照 副 组 长:符丽霞 胡立周 成 员:全体教师 二、听课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任课教师 三、听课时间

第四至十五周为推门听课时间。 四、听课要求

1、课前不提前通知授课教师,由听课老师根据教导处安排的各班级课程表确定“推门听课” 的具体时间、班级、对象。

2、听课领导小组成员分成三个听课小组各自进行推门听课。已被一个小组进行推门听课的老师,其他小组不能对其进行重复推门听课。

3、授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为了听课而随意调换内容,改变教学方式。

4、听课教师听课不得迟到、早退,要本着对执教老师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听课,做听课记录。听课时将手机关机或调至振动,不得在教室内接打手机。

5、听课教师听完课后应针对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及时分析教学中的亮点及改进意见。

6、听课教师听完课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并交教导处备案。 五、考核评价

1、听课时,经检查发现上课迟到、无备课、作业拖欠不批改等教学常规不到位的教师,学校将在教师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2、教师的“推门听课”实行优、良、合格、次合格、差等级评价制进行评价,优、良、合格、次合格、差分别计分5、4、3、2、1;执教教师最后平均综合分未达到合格的,学校将在教师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