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气象灾害预警联动合作协议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 17:46:1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XXX气象灾害预警联动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建立快速高效的预警联动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接收和处置响应工作水平,减轻气象灾害损失,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XXX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XX办发〔2016〕75号)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及防灾减灾的需要,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我市当前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水平,负责及时组织制作、发布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和服务信息,信息种类和内容详见“重庆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和服务信息目录清单”。

二、乙方根据本部门或本行业防灾减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结合甲方公布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和服务信息目录清单”,确定所需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气象服务信息种类(在选定的种类后打 “√”),明确服务需求。

三、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需求,制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业务流程和服务计划,并委托丙方向乙方提供相关信息的发送服务。

四、乙方应委托丙方在乙方布设预警信息发布应用平台(以下简称应用平台),并利用应用平台获取甲方提供的服务,同时可利用应用平台开展预警信息再发送、与甲方视频会商、气象信息共享服务。应用平台基于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布设,其网络布设、设备调试安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明确相应机构和人员承担预警信息的接收、处置、响应反馈和在本部门行业内的转发、传播以及防灾减灾信息共享和应用平台的运维工作。为此,乙方应向丙方提供承担应用平台运行管理的机构名单和人员名单以及接收提示短信、语音呼叫提示的电话号码,若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丙方,丙方对乙方的相关信息实行备案管理。

六、丙方为乙方提供应用平台技术支持服务,负责培训乙方应用平台运维人员。如乙方应用平台出现故障,应及时开展故障自排工作,如不能解决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派技术人员指导乙方排除故障,并为故障处理提供相应的保障。涉及乙方应用平台、网络维修更换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发布气象预警及相关信息后,丙方及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向乙方应用平台发送,并通过三种方式提示

乙方及时查收:一是通过乙方应用平台报警方式提醒。二是通过乙方提供的3个短信号码以短信方式提醒。三是通过乙方提供的1个值班电话号码进行语音呼叫提醒。

八、乙方收到预警信息后,应根据本部门或行业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负责利用应用平台发布功能或其他方式向本部门或行业内相关领导或应急处置人员发送,为此,乙方应在应用平台建立发送对象群组,并做好预警信息再发送工作。

九、乙方收到重大预警信息(标注有“重大”字样)后,应2小时内,通过应用平台向丙方反馈预警信息的接收和处置情况,由丙方及时汇总并报市委、市政府值班室。

十、乙方因防灾减灾工作需要,需利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与甲方开展常态和非常态会商研判工作的,需提前3小时以上通知甲方和丙方。

十一、乙方因应对突发事件需要甲方提供应急气象保障的,应及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要求通知甲方,甲方根据预案要求及时为乙方提供保障服务。

十二、甲乙双方根据防灾减灾工作的需要,联合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应建立的相关工作机制和措施,包括资料共享、联合会商及信息发布流程等另签补充协议完善。

十三、甲乙双方支持丙方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无偿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共享非涉密的防灾减灾信息,包括防灾减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