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2 6:18: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院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满意,特制定效能建设八项工作制度。

一 岗位责任制

1.岗位责任制是指实行以岗定责,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的制度。

2.岗位责任制是我院依法履行职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

3.制订岗位责任要科学、合理、严密,着重体现效率原则和责权对应原则。要在保证工作质量和充分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工作程序,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4.各部门及人员要按照我院确定的职责,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目标要求等进行细致分解,明确要求,责任到人,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各部门和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制情况将作为其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和奖惩挂钩。

二 首问负责制

1.首问负责制是指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移交给其他部门(人员)办理的制度。

2.有关客户人员来我院办事(含来电),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3.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4.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及时向对方明确地告知有关承办部门和承办人。

5.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其他部门联系,帮助落实有关承办部门和人员。

6.办理事项若不属于我院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

7.有关人员来电话咨询的事项,属于接电话的首问责任人本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地回答;属于其他部门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接答电话都应热情礼貌,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8.对于来投诉、举报的群众,应热情接待,认真受理,详细耐心地听取群众的陈述,并做好记录。

9.对客户投诉、举报的问题或由其他单位、部门经手办理的事项等,一时无法做出明确答复的,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查询落实,主动向客户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和反馈工作。

10.首问责任人没有履行首问责任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 服务承诺制

1.服务承诺制是指按照建设服务型机构的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将我院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事项及作出的相关服务承诺,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2.坚持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树立服务观念,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3.采取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公示牌等载体向社会公布单位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办理事项、办事流程等内容,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4.承诺的办事程序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描述具体、明确。

5.工作人员要增强宗旨意识,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并遵循工作程序。

6.工作人员要坚持廉洁自律,不推诿扯皮,不得利用手中权力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7.对违反服务承诺,受到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 限时办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