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县人社部门信访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7 16:56: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目前我县人社部门信访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承担着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责,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当前随着经济发展,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伤待遇、劳动纠纷等问题引发的争议、信访日趋增多,这些问题处理妥当与否,不仅事关民生利益,更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访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目前我县人劳社保部门接访现状及特点

当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关系和格局的不断调整,群众信访活动正处于一个相对活跃期,据调查,我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2009年共受理来信来访 314人次以上,2010年达到439多人次,2011年受理各种信访批件62件,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105件811人次,其中集体上访16批230余人,信访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为扎实做好信访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机制。实行领导定期接访制度、信访联络员制度、信访事项排查制度和信访大要案领导包案处理责任制等制度。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要求,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协调力量选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健全信访工作体制,将监察大队、劳动仲裁、社保中心作为联合接访、办理信访事项的主体,对接访范围进行明确,具体实行“五分类”:一是属于非法用工、工资拖欠等企业违法行为的,由劳动监察大队依法查处;二是属于信访人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由劳动仲裁科依法解决;三是属于农村合作医疗、养老、城镇职工医疗社会保险待遇等问题,由社保中心依政策处理;四是属于精减退职、福利待遇、工资改革等问题由工资科(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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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负责解决,五是属于就业、失业、技能培训等信访事项由分管领导转至相关科室办理,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引导群众向其他相关部门反映解决。

二是规范程序。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程序,对所有来访和收到的信件由专人负责登记和编号,交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后,由分管领导会同相关科室办理,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并依照《信访条例》要求制作《来访人员登记表》、《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等规范的文书格式,建立信访专项档案,做到及时结案、存档。出台《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实施细则》、《信访工作程序及规定》等规章制度,完善信息上报制度,特别是对一些重大、敏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须及时逐级上报。此外,健全信息研判机制,增强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和预见性。

三是突出重点。我们以医疗保险扩面、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关闭破产和改制企事业单位职工安置、工伤(职业病)鉴定以及拖欠工资等为重点,认真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政策,着力解决就业、工资改革、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职称评定、精减退职补助、破产关闭企业人员养老医疗待遇等问题,确保政策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人劳社保的职能作用,改善民生,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劳动关系调整力度,及时受理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从源头减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隐患。

四是注重沟通。及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对所有群众来信、来访和领导批示件,坚持“四办”:对群众来访或信访反映亟待解决的问题且符合政策法规的,即办;对招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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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职称评审等热点问题,做到阳光透明“公开办;通过努力可以得到解决,但尚需时日协调的,先答复后抓紧办;凡确因政策不允许、条件不成熟而一时无法处理的,耐心解释,积极引导。

尽管在信访工作中我们投入了大量人力精力,全力推进信访工作标准化建设,促进信访案件的依法、及时、有效处理,保证了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但依然面临着信访数量不断上升、信访维稳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问题。结合我县近三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实际,经调研分析可发现人劳社保部门的信访工作主要呈现出以下五个特点:

1、信访主体多元化。既有来自城镇的企事业职工、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也有来自农村的农业生产者、被征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几乎分布到社会各个阶层。

2、反映问题多涉及民生。从近几年到我局上访情况看,所反映的问题大多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工资、其他福利待遇等问题。今年我局共接待信访群众873人次,书面答复政策咨询89人次 ,其中涉及民生事项的信访问题占到了60%左右,主要是工资福利、退休待遇和社会保险等。

3 、复访比例高。有的信访对象对问题处理期望值过高,甚至有过分要求,如不能达成意愿,就认为处理不合理,便不断上访或越级上访,给政府施加压力;有的信访对象信“上”不信“下”,错误地认为上访次数越多、级别越高,问题就解决得越快越好,不论事情大小动辄重复越级上访;有些对象即便清楚文件政策,仍报着不解决就上访到底的决心,重复越级上访。

4、调处难度大。在人事劳动信访问题上,由于人事制度和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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