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轨道上山掘进作业规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4 9:07:0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9)斜井串车提升,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

第七节 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一,过地质破碎带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工作面在通过地质破碎带前10M,过后10M,在通过破碎带的全过程中,都必须加强工作面顶板管理。

2、采取多打眼,少装药,按松动爆破法爆破。 (1)眼深0.8m,眼距0.4m(煤0.5m),每眼装药150克。

(2)周边眼适当加密或只打掏槽眼,待掏槽眼爆破形成槽框后,再用撬棍、尖锤等逐渐扩大断面,达到设计断面。

3、强化支护手段,永久支护紧跟碛头作业。

(1)棚距由1.0m更为0.6m,或架并棚支架支护。

(2)帮、顶用坑林塞紧,并不留空隙,并用竹笆在背接材料的背面。 (3)架前探梁支顶板,将半园搭接在支架顶梁上,接拢碛头支护顶板。 (4)从工作面碛头往后10M范围内的支护应加强支护,保护支架不被放炮崩倒。

(5)加强支护质量,所用坑林(园木)直径不少于200㎜,半园木厚不小于160㎜。

4、支护检查人员,安全员、安全矿长对过破碎带时期必须现场跟班指挥,并做到上下交接班。

5、在距工作地点20m以内的安全地点常存20根以上的安全备用材料,满足安全支护需要。

6、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当一切准备工作就绪,经检查无误后,班长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应发出放炮喊声,至少5秒后才能起爆。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都不准起爆:

(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时。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4)炮眼内出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时。

(6)检查炮眼深度、角度、位置和方向,如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7)发现炮眼缩小、坍塌或有裂缝时。 (8)炮眼内有煤粉没有清除干净,没有符合质量和满足数量要求的炮泥时。 (9)检查工作面顶板、支架,安全情况。、

(10)检查工作面通风情况,如发现风量不足,在未改善通风之前时。 7、当放炮崩垮支架、打烂风筒或影响其他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放炮,待处理好不安全隐患,确认无任何隐患时,才能恢复作业。

8、严格按爆破说明执行,而且每班每次放炮时必须使用水炮泥装药放炮。

二,探放水,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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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可能遇老窑积水,喀斯特水,杜绝透水事故发生,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一、 探水钻孔设计与钻孔布置

钻孔布置图

3井 6m 50°( 1井 (6 米 50° ( 6m 2井 1、说明

(1)、探水钻孔深度与超前距前

2#、3#,钻孔深度不得小于6米。钻孔位置与巷道保持3.5米的隔水安全岩柱,钻孔的超前距离不小于3.5米,允许掘进2米。 (2)、在掘进过程中发现:巷道挂红,岩壁潮湿发暗、岩层变冷、顶板来压、淋水大、底板鼓起、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听到空洞泄水声、顶板挂红。探水钻孔密度不得大于1.5米。 (3)、钻孔直径与数目 钻孔直径42mm,以保证遇到水流时能安全地加以控制。钻孔的数量正常时3个、一个中心孔、两个帮孔、有凝时,按控制前密度不大于1.5米布孔施钻。

三、探放水措施 1、探放水设备配置:配置KHYD50型探水钻机一台、探水钻杆20米(直径42mm)。 2、作好探放水记录。

3、在掘进过程中,巷道内严禁堆放杂物,确保安全退路畅通无阻。 4、掘进过程中应疏通巷道水沟,必须保证完好和正常使用。 5、探水中,注意观察水情。如发现煤岩变松或钻孔水量增加,应立即停止打钻,不能拔出钻杆。并报告矿调度室和带班矿长及相关人员。

6、探水地点必须有专人检查有毒、有害气体,以防二氧化碳、硫化氢和沼气大量涌出。

7、在水压较大的地点探水时,要安设套管,使钻杆通过套管进行打钻。 必要时,紧邻工作面砌筑水闸墙。探水作业在墙外通过墙上小孔进行。 8、巷道掘进所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四、放水措施

1、探明喀斯特水源后应将威胁矿井生产的喀斯特水有计划地放出。放水前必须充分估计积水量,并要根据矿井水沟排水能力控制放水孔数量及放水孔的流量。

2、对水量水压不大的老窑积水,要有计划、有准备地将水直接放出,可直接利用探水钻孔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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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水压较大的喀斯特水,可根据矿井水沟排水能力另打放水钻孔放水,在打放水钻孔时,孔口要安置直径100—200毫米,长度4—6米的套管,套管上应放水闸门,钻杆通过套管工作。 4、放水时应遵守以下事项: (1)、根据探测到的积水区水压、水量,结合矿井水沟排水能力,控制放水量,以免造成水灾。 (2)、放水时要有专人管理,随时观测水压和水量的变化,并经常检查放水孔有无杂物堵塞及有害气体变化情况。 (3)、利用钻杆放水时,不要轻易拔出钻杆,只有确认积水已经流净时,再拔出钻杆。 (4)、钻眼停止出水时,在巷道下部再打一个钻眼,看是否还有积水,直至确认无积水时,才能进行掘进工作。 (5)、人员撤退路线,撤退路线应保证畅通。工作面→一号石门→主大巷→地面。

五、发生透水事故的处理措施

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迅速组织抢救,尽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设法堵住出水点,防止事故扩大。如水势很猛,无法控制时,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沿撤退路线撤到地面。 矿领导接到透水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矿山救护队,并根据事故出事地点和可能波及的区域,通知有关作业人员撤出危险区。喀斯特水突然涌出,往往带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威胁未被水淹的地区。因此,应保证矿井正常通风,迅速稀释和排除有毒有害气体。积极组织人员开展抢救井下遇险人员,正确判断遇险人员所在位置,采用正确的营救方案,减少事矿损失。 六、探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1、可能遇煤层瓦斯通过裂隙汇聚在喀斯特溶硐中,掘进时必须先探后掘。 2、探眼布置。

3井 6m 50°( 1井 (6 米 50° ( 6m 2井

3、1井钻孔深6米,方位角与巷道方位一致。钻孔采用钻杆, φ42mm;2井钻孔深6米,方位角为巷道碛头断面沿左、中、右50°钻杆φ42mm(采用风钻杆)。 4、在钻孔时,发现煤(岩)变松软、炮眼内温度骤高骤低、瓦斯涌出量增大等异常情况时,说明工作面已临近溶洞,必须停止作业,封堵钻孔,并向带班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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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调度室汇报。

5、在掘进过程中该工作面瓦检员必须每2小时检查瓦斯一次,发现瓦斯异常及时向带班矿长、调度室报告。

6、钻孔探穿溶洞后,瓦检员必须先检查瓦斯,钻孔口瓦斯正常情况下,准备好黄泥。立即拔出钻杆马上封堵钻孔。该巷停止向前掘进。

7、钻孔探穿溶洞后,如果瓦斯超限,严禁拔出钻杆,应立即用黄泥封堵钻孔。堵孔后瓦斯涌出未超限。该巷停止向前掘进。必须切断该巷及回风区域内所有电源方可拔出钻杆;未断电源,严禁拔出钻杆。

8、钻孔探穿溶洞后,瓦斯超限必须切断该巷及回风区域内的所有电源,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到地面。

9、拔出钻杆人员必须先将自救器佩带完善,确认安全方可拔出钻杆。拔出钻杆后立即用黄泥封堵钻孔。封泥长度:钻孔多深,黄泥封多深。钻孔必须全部用黄泥封堵严实。

10、钻孔封堵后,当班管理员、带班矿长必须进行封孔检查,确认无瓦斯涌出方可进行其他作业。

第八章 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第一节 灾害预防

一、煤尘爆炸 应急措施

1、发生煤尘爆炸事故时,首先由发现人利用附近电话汇报上级,说明灾害地点、性质、范围及波及面。同时设法通知灾区回风侧人员,按规定的避灾路线退到新鲜风流地点待命或撤出矿井。此时所有人员都应戴上自救器。如果估计在自救器的有效使用时间内撤不出灾区时,应利用现场一切可用的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护队抢救,为了避免冲击波的伤害,发生事故时要背向冲击波方向,用湿毛巾保护面部和口鼻,躺在水沟的一侧。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应急计划通知有关领导及矿山救护队,立即组织抢救。

2、应急指挥部应迅速查清灾害地点、性质、遇难人数、位置、通风设施等的破坏程度并制定出救灾实施方案,保持与救护队不间断地联系。救护队长应根据救灾方案安排行动计划。指挥部还应及时命令后勤部门准备救灾物资和设备,做好下井人数的统计工作,组织好医务、家属及治安等各项工作。

3、灾区救护人员应注意的是,集中力量抢救遇难人员,应多带自救器或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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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器保证遇难者安全脱险,立即切断灾区电源,注意停电操作应由灾区以外配电点进行,以防断电火花引爆煤尘或瓦斯,对灾区时行全面侦察,发现火源立即扑灭防止二次爆炸;恢复通风,清除堵塞物,迅速排除有害气体。 二、水灾应急措施

1、井下水灾应急处理的一般原则是。

2、必须了解突水的地点、性质,估计突出水量,静止水位,突水后涌水量,影响范围,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

3、常握灾区范围、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中有生存条件的地点,进入该地点的可能通道,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4、按积水量、涌水一组织强排水,同时堵塞地面补给水源。

5、加强排水和抢救中的通风,切断灾区电源,防止将空区积聚在瓦斯引爆或突然涌出其他有毒气体。

6、排水后侦察、抢救中,要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突水。

7、搬运和抢救遇难者,要防止突然改变伤员已熟悉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8、抢救长期被困在井下的遇难人员应注意。

9、发现遇难人员时,严禁用头灯光束直射其眼睛,以免在强光下刺射瞳孔急剧收缩,造成眼目失明。正确的方法是用衣片等罩住头灯,使光线减弱,或蒙住遇难人员眼睛,待瞳孔逐渐收缩直至恢复正常时,才可以见到强光。

10、发现遇难人员时,不可立即抬运出井应注意保护体温。应在井下安全地点进行初步处置(如包扎、输液、注射等)并待其情绪稳定后,才送到医院进行特别护理,在治疗初期,避免亲友探视,以防止过度兴奋影响遇难人员的健康或造成死亡。

11、遇难人员长期不进食,消化系统功能极度减弱又急需补充营养,应以少量多餐的方法,以稀软的、高营养、高蛋白的食物为宜。 三、瓦斯爆炸应急措施

1、瓦斯爆炸事故应急处理要求。

2、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

3、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材,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灾区没有火源不会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瓦斯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气有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因此,在灭火抢救遇难人员的同时,对灾区巷道恢复通风,排除有毒有害气体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4、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 5、寻找火源,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

6、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破点、灾区封闭等工作。 7、救护队在处理瓦斯爆炸事故时应注意的问题:

①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其他情况; ②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③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查各种气体成分,待不再有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作业;

④侦察时发现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时,应千方百计立即扑灭,以防二次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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