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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 Q/CSG-GPG 2 14 001-2019
2013-01-16印发 封面 2013-01-16实施
本制度信息 制度名称 制度编号 对应文号 版 次 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 Q/CSG-GPG 2 14 001-2019 变更概要 修编时间 状态 角色 人员 陈晔、孙金武、王国瑞、林冬、乔嘉赓、陈伟波、张祖荣、叶柱辉、胡国平、原蔚鹏、蔡述涛、何伟胜、谭少波、余健洪、林振晓、陈晓鹏、蔡耀星、王丽萍、黄文健、赖文东、王名俊、张映江 会签 编写 初审 杨晓东、麦苗 屈利 李于达 审核 批准
2013-01-16印发 制度信息 2013-01-16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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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加强公司业扩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司供电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本部及直属各供电局。东莞、中山供电局所属供电分局履行县区供电局及供电所职责;各县级子公司参照直属县区供电局的职责划分执行,各县级子公司的市场部、计划建设部和生技部分别履行县区局营业部、计划建设部和配电部的职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 《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认定指引》(办稽查[2009]76号)
《南方电网公司业扩管理标准》(Q/CSG 22106-2009)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客户受电工程管理规定》(Q/CSG 22114-2019) 《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Q/CSG 1 0012-2019)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十二五”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暂行)》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加强业扩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市场〔2019〕27号)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试行)》(市场函〔2019〕 7号)
《南方电网公司10kV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Q/CSG113007-2019) 《南方电网公司低压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Q/CSG113006-2019) 《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设备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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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设备选型规范》 《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竣工检验规范》
《广东电网公司电力营销管理规范》(S.00.00.04/G100-0009-0810-1630) 《广东电网公司中低压业扩工程配套项目管理办法》(Q/CSG-GPG 2 14 040-2019) 《广东电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Q/CSG—GPG 2 21 015—2019) 3 术语和定义
3.1 业扩:又称业务扩充,指为客户办理新装、增容、变更用电和其他业务手续,包括业务受理、现场勘查、确定及答复供电方案、受电工程设计资料审核、中间检查、竣工检验、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和建立客户档案等工作环节。
3.2 客户:也称用电客户,指依法与供电企业建立供用电关系并签订供用电合同的组织或个人。
3.3 客户数:也称户数,是指不同用电地址的客户之和。对于不同用电地址的客户可根据客户需求组成集团客户,在客户服务上按“1户”管理,但客户档案数仍按不同用电地址的客户为1户计算。
3.4 高压客户:供电电压为35kV及以上的客户。 3.5 中压客户:供电电压为10kV或20kV的客户。 3.6 低压客户:供电电压为220/380V的客户。
3.7 零散居民客户:非批量办理居民低压新装、增容用电的客户。 3.8 报装容量:供用电双方共同确定的当期新装、增容、减容等容量。 3.9 装见总容量:客户受电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含电动机)的总容量。
3.10 业扩费用: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临时接电费等费用。 3.11 物业权属证明资料:一般指《房地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含有明确房屋产权判词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房管部门的租簿(《租用房屋凭证》),银行《按揭合同》,土地开发证明、规划开发证明、用地批准等有出具物业权属证明权限的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书。 3.12 客户身份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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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企业: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社会团体:《社团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上级单位(组建单位、主管单位等)证明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照、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
(4)居民客户:主要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现役)、护照和回乡证(台胞证)。 3.13 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主要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现役)、护照和回乡证(台胞证)。
3.14 缴费资料:办理银行划扣电费需提交存折(银行借记卡)、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开户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等。
3.15 客户受电工程:指客户为满足自身用电需求而实施的接受与分配电能电气装置,是位于产权分界点客户侧的电力线路部分和客户受电变(配)电站等电气设施建筑工程的总称。
3.16 隐蔽工程:客户受电工程中,正常运行时被掩埋或覆盖的电力设施施工工程。 3.17 中间检查:指对隐蔽工程的查验。
3.18 竣工检验:指对客户受电工程总体竣工后的工程检验。
3.19 电子化移交:指将配网、营销基础数据在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固化到客户受电工程竣工验收环节中,实现图形、基础数据的实时、动态管理。
3.20 “绿色通道”:指根据客户实际需要,通过设定客户经理、缩短工作时限、补办相关资料等方式实现快速用电的非常规性用电服务。
3.21 小区终期规划装见总容量:指根据政府规划部门批复的该小区用地最终建设规模和容积率,计算出用电需求和需配置的配变总容量。 4 总体要求
4.1 首问负责,一口对外。任一渠道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后,应按照首问负责和内转外不转的原则,由客服人员组织协调供电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完成业扩工作,并主动跟踪做好对客户的沟通和服务。
4.2 便捷高效,限时办结。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简化办电手续,不断优化业扩流程,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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