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组织协调方案与措施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9 15:16:1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现场施工组织协调方案及措施

由于本工程建设体量大,造价高,工期紧,各工序、工种相互交叉,相互影响。为保证工程的正常开展,必须将现场各施工单位、协作单位、周边合作单位的活动进行有机协调,因此现场组织协调工作非常重要。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与协调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建设项目绩效的好坏,一方面取决于参与项目各方各自的项目管理的水平,另一方面还取决于各方之间的有机协调和配合。从某种意义上说,各方配合的好坏甚至决定项目的成败。现实中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协调好各方的关系,致使各参与单位之间不配合、不协调,而导致项目陷于困境的例子并不少见。在工程监理的基本职能“三控三管一协调”中,三控三管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具体的工作要求,而协调却是贯穿于三控三管之中,通过监理的组织协调,使项目参与各方彼此沟通,促进相互了解和理解,在项目总目标和各分目标之间寻求平衡,达到统一思想与行动,使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通过业主与监理的总体协调作用,联合各参与单位的力量, 实现项目总体目标。换句话说就是通过业主与监理的组织协调作用,提高项目参与各方之间的“配合度”,从而提高项目的绩效。为此,我们特地针对本工程提出以下组织协调管理方案:

一、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的原因与协调原则 (一)协调的原因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有来自人为干扰、材料干扰、机械设备、工艺及技术干扰、资金方面干扰、环境方面干扰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只有通过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才能排除这些不断变化的干扰带来的影响,才能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众所周知,我们常把建设工程的实施监理归纳为“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三控制三管理”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具体的工作要求、无论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哪一方都会按照标准实施,而协调贯穿于“三控制三管理”工作之中,融会在控制的工作过程之中。可以说,协调是控制的润滑剂,协调是控制的推进器。协调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目标的实现。因此,掌握来自各方的干扰因素,采取相应对策是非常重要的。

(二)协调的原则

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包含三个主要的组织系统,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而整个建设项目又处于社会的大环境中,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包括系统的内部协调,即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之间的协调,也包括系统的外部协调,包括政府部门、金融组织、社会团体、服务单位、新闻媒体以及周边群众等的协调。项目组织协调工作包括人际关系的协调、组织关系的协调、供求关系的协调、配合关系的协调、约束关系的协调。各种关系的协调均应遵守如下原则: (1)守法原则

守法是组织与协调工作的第一原则。协调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为准绳。只有这样,才能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才能确保工程建设实现自己的目标。 (2)公正原则

组织协调要维护公正原则,这既是对监理企业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监理单位从事监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监理人要站在项目的立场上,公平的处理每一个纠纷,一切以最大的项目利益为原则,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做到不偏不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程建设实现自己的目标。 (3)一致原则

所谓一致是指协调与控制目标一致。在工程建设中,应该注意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的统一,不能有所偏废。只有协调与控制的目标一致,才能保证协调不脱离建设目标。与此同时,要把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统一考虑,决不允许强调某一目标而忽视其他目标。 (4)动态原则

在工程建设中,随着运行阶段的不同,所存在的关系和问题都有所不同,因此,协调工作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及时、有效地沟通关系、化解矛盾,提高项目运行的效率和效益。 二、协调的作用 (一)纠偏和预控错位

施工中经常出现作业为偏离合同和规范的标准,如工期的超前和滞